住院醫師性侵案後首發聲 台大醫院長:絕無袒護加害人
台大醫院住院醫師性侵病人,案發於民國110年,卻在今年才被爆出,期間該醫師在台大完成訓練,還轉戰診所任職,引發病人安全疑慮。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說,院方秉持毋枉勿縱立場,在法定時間內完成性騷調查,當事病人因急性創傷後症候群,調查過程並未到場,但院方以通聯方式取得資訊,且根據護理師陳述,醫師執行內診時無護理師在旁,立刻判定性騷,並未延誤。
吳明賢說,性騷相關法規,為保護雙方當事人,一且需要依法辦理,以本案來說,性騷法規定,最慢3個月內應完成懲處,把案件送至社會局;醫師懲戒主管機關是衛生局,各界質疑為何衛生局拖到審判結果出爐才得知案情,這是因為性騷主管機關是社會局,而非衛生局。院內調查則相對單純,一切依法定時程辦理,絕無耽誤,也未袒護加害人。
女病患報警揭露性侵事件,台大院方接獲通知,啟動性騷委員會調查。吳明賢說,被害人提出申訴當日,就由院方協助完成申請單撰寫,啟動委員會調查,受害女病患因急性創傷後症候群,調查全程未親自出院,但院方依據加害醫師陳述,綜合急診護理師陳述,認定因執行內診時沒有護理師在旁,性騷事實明確。至於性侵調查,須等法律判決,不在醫院權限,「但司法一定會拖比較久。」
台大醫院婦產部近年就有3起性騷事件,該院前婦科名醫鄭文芳被控下藥性侵藥廠女業務,婦產部前主任「C教授」陳思原去年被控性騷離職,今年又爆出住院醫師黃信穎性侵女病患。吳明賢表示,C教授案件後,為強化婦產部對基本醫療倫理認知,已舉辦2次教育訓練,且在性平事件爆發之前,院內就有定期舉辦性平教育,「發生不幸,一定要亡羊補牢,對加害者要給予合適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