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違法四處亂倒!破壞農地製造汙染 屏檢聲押鍇霖負責人獲准
【記者凃建豐/屏東報導】鍇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四處亂倒違法清理事業廢棄物,還收受大量廢塑膠混合殘渣,非法回填於公司廠區內,檢方現場開挖,發現有大量黑色廢塑膠混合物、廢輪胎,開挖現場傳出異味,部分塑膠物仍有微熱溫度並呈現黑色燃燒態樣。屏東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將負責人劉明坤(劉淼松前縣議員改名)與工地負責人陳永謀羈押禁見,法院稍早裁定各交保10萬元、6萬元,檢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撤銷原裁定,屏東地方法於今(17)日裁定兩人均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屏檢楊士逸檢察官指揮環境部南區稽查大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共組專案小組,6月3日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鍇霖公司廠區等9處執行搜索,並經楊士逸檢察官與專案小組在廠區現場開挖,發現有大量黑色廢塑膠混合物、廢輪胎之情事,開挖現場傳出異味,部分塑膠物仍有微熱溫度並呈現黑色燃燒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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鍇霖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載明,營建混合物應經破碎、篩選及磁選等程序,剔除塑膠、金屬與雜質後,方得作為再利用產品運出。但檢方查出自114年1月以來,負責人劉男僅於廠內以少量投入機具製造作業假象,混合物長期堆置於廠區,體積持續累積,形成大型廢棄土堆。
為規避監管並圖非法牟利,劉男指示工地負責人陳男,聯繫砂石車業者派遣曳引車司機,將上述未經處理之廢棄物運出廠外,違法傾倒於屏東縣枋寮鄉及東港鎮等多筆地號土地,這些土地多為農業用地,部分更屬國有財產署管理之國有地,均非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堆置場所,部分土地原有之魚塭因而填平。初步估算非法堆置體積已逾2萬2,900立方公尺。
劉、陳更提供廢清計畫書之申報人員不實資料,於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系統中,虛報霖收受營建混合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重量及鍇霖公司產出砂石混合物重量;鍇霖更虛構下游買方,填報不實交易紀錄以規避查緝。另劉男並於114年1月前,自不詳處所收受大量廢塑膠混合殘渣,非法回填於鍇霖廠區內,嚴重違反許可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