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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除夕夜遭丟下車!女童闖車陣爆哭狂奔 社會局啟動調查

TVBS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 李潔 王華麟
黑衣男開門甩女童!獨留車陣中爆哭。(圖/TVBS)

除夕夜傍晚,新北市新店區發生一起令人驚心的事件,一名穿著粉紅色上衣的女童遭駕駛拉下車後,獨自在車陣中爆哭狂奔,所幸母親及時下車將她抱起。律師提醒,家長此舉不僅違反交通法規,若駕車離開更可能觸犯遺棄罪,新北市社會局已接獲通報,將與警方共同調查這起事件。

事發當天為1月16日傍晚5點多,正值農曆除夕夜,一輛轎車在路口停等紅燈時,黑衣男駕駛突然打開車門,將小女童拉下車甩在馬路上後,隨即關門上車,完全不理會孩子。女童滿臉驚恐,穿越車陣往馬路邊奔跑,副駕駛座的人隨後下車追趕。這一幕全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目擊者將影像擷取出來,痛批大人情緒再怎麼不好,都不應該把小孩丟在路上。

女童遭丟路中央 闖車陣爆哭 母急下車抱住孩子

目擊民眾表示,當時看到女童自己用跑的下來,一邊哭一邊跑到機車行那邊,後來她媽媽有下來,民眾上前詢問女童怎麼了,女童母親說她在車上哭,爸爸可能脾氣不好才把她趕下車。目擊者還提到,聽女童母親說是用趕的,叫孩子下去,媽媽隨後把她抱起來安撫,叫她不要哭。目擊者強調,事發地點在新店中興路,平日車流量非常多,這樣的行為相當危險,推測可能是孩子哭太久,大人感到煩躁所致。

丟小孩下車 律師:家長若「離開」恐涉遺棄罪

律師黃柏榮指出,把小孩放下車道的行為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6000元至36000元罰鍰。此外,將小孩放下車的部分涉及不當管教,依照兒少權益保護法,最重可處安置處分。黃柏榮進一步強調,如果把小孩放下車後又將車開走,則涉及遺棄罪,最重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初步調查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報案。新北市社會局回應,已接獲通報,後續將與警方合作調查,確認駕駛身分,了解這個家庭的照顧狀況,確保孩童安全。當天女童打扮得漂漂亮亮,原本應是要與親戚團圓吃年夜飯,卻在途中遭遇此事。無論孩子再怎麼哭鬧,將其任意丟在路中央,天色昏暗之際實在相當危險,家長應避免讓情緒失控的瞬間,成為孩子一生的陰影。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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