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督察睡已婚女同事!遭爆車震、摩鐵性愛足跡 記2小過調職
宜蘭警界驚傳辦公室不倫戀!縣警察局督察科李姓督察員(41歲)遭爆料,利用職務機會,帶女方車上、至他家中等地發生性關係;而女方已婚,是警局「職務代理人」。縣警察局接獲檢舉展開調查,證實李姓已婚員警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嚴重影響警譽,核予該員記過二次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
爆料人向媒體和警局相關單位投訴,也在社群上發文指控李警,41歲李姓督察員,利用職務之便與局內女同仁發展出「超友誼關係」長達半年,期間多次在汽車旅館、車上及家中發生關係,質疑警局高層是否包庇。
縣警察局表示,局針對員警違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並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