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律師曝檢嗆「筆錄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高檢署勘驗錄音:無此言論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記者黃宥寧、趙蔡州/台北報導

有律師指控,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在偵辦2名警員被指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時,竟在庭訊時稱「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此,高檢署13日晚間表示,經勘驗開庭錄音光碟,承辦檢察官並未說出此言論。

台北士林警分局應姓、葉姓員警被指控,2人在處理車輛違停事件時,未予以舉發,致使車主免罰,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2人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但遭高等法院駁回,由於檢方後來未繼續上訴,全案因此定讞。

在案件判決確定後,員警的辯護律師黃子欽9日指控,檢察官2023年11月6日在偵查庭訊問應姓、葉姓警員時,筆錄內容竟未反映辯護人欲陳述的意見,甚至還嗆「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社會關注。

對此,高檢署13日晚間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台北士林警分局應姓、葉姓警員涉無牌車貪瀆案件,辯護律師指稱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在偵查期間漏未記載辯方意見,並有「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等言詞,因事涉檢察官執行職務形象,本署即行分案調查,以釐清事實。

高檢署指出,經調卷並於今年2月10日在高檢署研究室,會同該案辯護律師勘驗2023年11月6日偵查庭開庭錄音光碟,經完整播放辯護律師已當場確認,錄音光碟承辦檢察官並無口出前揭媒體所載言語。

高檢署重申,檢察官於偵查程序中應本於客觀義務,依法執行職務;如有相關爭議,也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依程序查明事實,以維司法公信。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宜蘭隨機砍人!少女與母爆口角 超商「拆刀割頸」女顧客

三立新聞網
02

美國37名跨黨派議員關切 韓國瑜承諾:國防特別預算列最優先議案

鏡報
03

東門市場大樓將改建 外攤美食去留引關注

中央通訊社
04

綠營4連霸議員宣布退黨!以無黨籍身分加入選戰

EBC 東森新聞
05

民進黨台南選情出現危機?苦苓點名「他」是最大亂源:別再做春秋大夢

風傳媒
06

小年夜奪命撞! 20歲無照男疑超速 猛撞女騎士亡

華視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