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花錢做SEO「沒半通電話」!25業者控行銷公司 發文訴苦反被告
經營美業的Y小姐花錢委託某網媒公司進行SEO關鍵字優化,合作近一年卻控訴毫無成效,想解約還被要求付違約金!目前約25位不同產業業者集結成立群組,部分人已提告,甚至有人因在社群發文分享經歷而遭對方反告求償200萬元。
一名經營美業的Y小姐為了讓品牌獲得更多曝光,花錢委託某網媒及行銷工具開發公司進行SEO關鍵字優化,然而合作近一年後,Y小姐控訴完全沒有成效,想解約卻被要求支付違約金。目前約有25位不同產業的業者集結成立群組,部分人已提告,甚至有人因在社群發文分享經歷而遭對方反告求償200萬元。Y小姐辛苦創立美業品牌,為了讓小品牌被更多人看見,決定花錢委託某網媒及行銷工具開發公司進行SEO關鍵字優化服務。然而合作一年後,Y小姐控訴完全沒有看到成效,想要解約卻被告知必須支付違約金。
Y小姐秀出對方提供的關鍵字排名報表,顯示她當初簽約設定的關鍵字中,有3組分別排在第7名、第9名及第10名。報表最後還註明,客戶收到信件後可自行到Google使用無痕模式搜尋關鍵字排名進行查核。但Y小姐指控,近一年來完全沒有增加任何客源,連一通電話或詢問都沒有收到。
另一名當事業者P小姐也有類似遭遇。目前約有25位來自不同產業的業者集結起來成立群組,其中有人因解約不成已經提告,還有人因為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講述自己的經歷,結果反被對方提告求償200萬元。針對上述指控,記者實際致電被指控的公司,對方表示無法即時回覆,需要等法務回電。
現在不少品牌都想博取曝光、吸引流量,行銷公關總監Daphny建議,客戶在簽約前應謹慎評估,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Y小姐表示,未來考慮集結所有當事人一起走團體訴訟,但目前仍得硬著頭皮按照合約繼續繳交月費。
2026/02/13 09:34更新
遭指控公司在2/10 17:04來信回應如下:
一、本公司與台電係透過第三方合作,台電亦知此情狀;至於福容大飯店,本公司與其有直接合作關係
二.至於向您反應的本公司客戶,該二位本公司的客戶均係簽約後違約並片面主張終止合約,本公司曾與該二位客人要洽商雙方合意終止,無奈該兩位客戶態度非常強硬並且一再質疑本公司的履約,有雙方LINE對話截圖為憑,請您詳查並非本公司不願與客戶協商,本公司不得已才向法院提出訴訟,由法院公正裁判,本公司係遵循合法正當法院途徑主張權利,該兩位客戶所言並非全為事實,還請斟酌。
不過本台連續兩天求證台電,2/11 15:32分得到回覆如下:
經查,台電與該媒體科技並無廣告或契約關係,亦未授意第三方合作,隔天2/12 13:46遭指控的公司再度來信回應,
一、針對本公司對吳OO求償部分:本公司係因為吳OO在網路上損害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向法院對其求償200萬元及要求其除撤除損害本公司之網路留言,謹提供起訴書給您參考;本公司再對吳OO提出求償前,本公司的業務遭受吳OO提告詐欺及恐嚇的刑事告訴,均遭新竹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也提供給您參考,本公司向來如有任何爭議都會依循法律程序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以求公平審判,不會任意無端爆料。
二、有關爆料者所指零成效,本公司與客戶均有簽約,簽約內容主要為google 客戶指定之關鍵字進行排名提升,達到關鍵字排名的合約約定才收費,客戶也有檢查的機制及向本公司反映排名的約定。爆料者所稱零成效,不外為其來客數,但是本公司從未於行銷過程或合約內容中做出任何來客數的保證;更何況所有的廣告行銷公司或做任何廣告,也無法保證來客數及轉換成商業上的實質利益,這是一般大眾皆知的事實,爆料者與本公司簽約後,以所謂零成效為理由而非就本公司有無真正達到雙方合約約定的網路關鍵字排名為理由片面毀約,本公司無奈就雙方合約爭議及合約性質均交由法院公正審判,更何況,在本公司與客戶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北簡字第8450號爭議審理中,法官亦當庭以法院電腦勘驗本公司有無達到合約約定的網路關鍵字排名並勘驗本公司有達到予以記載於法院審理筆錄;至於違約金是否過高?相信法院亦會公平審判,很多爆料者不遵循法院程序依法解決紛爭,在本公司尋求法院合法手段解決紛爭之際,不積極應訴,反而以被害人身分爆料損害本公司商譽,這樣的方式,並非法治社會所應為。
《TVBS》新聞提醒您:
◎本案未經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