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碩士主管突理智斷線...公園全身脫光露鳥 法官判緩刑
台中市一名碩士畢業的35歲男子擔任一間保全公司主管,去年5月間,因情緒不穩,在南屯區南苑公園的溜滑梯,脫光全身衣物,裸露生殖器,被人發現報警,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法官審酌,男子無前科,已坦認犯行,無再犯之虞,判拘役30天,可易科,緩刑2年。
判決指出,碩士畢業、在保全公司擔任主管的男子(35歲)去年5月22日晚間10時許,在南屯區南苑公園內的溜滑梯,突然失控,當場脫掉其身上的衣、褲,全身赤裸,裸露生殖器。民眾報警,警方將男子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考量到男子患病,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在偵審期間,都坦認犯行,也沒有前科,法官認為,男子經此偵審程序後,已無再犯之虞,依法判拘役30天,可易科3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