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正:在嘲諷與同情「小草」之間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1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引發台灣社會劇烈震盪。判決出爐後,支持者於3月29日集結凱達格蘭大道聲援,形成近年台灣政治中極具象徵性的場景之一。圍繞這場政治風暴,社會上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評論。
一種觀點,以臉書作者印和闐為例,主張所謂「小草」支持者已陷入近乎宗教式的政治崇拜,尤其部分中產與科技業菁英,基於強烈的自我優越感與相對剝奪感,形成難以說服的政治部落,因此應透過社會壓力與道德譴責,壓縮其公共影響力。
另一種觀點,例如鏡報轉載「真報名的時事筆記」,標題為「不要把小草永遠留在漏斗底部」的文章。作者認為,這群人並非單純「被洗腦」,而是長期處於經濟壓力、社會孤立與政治邊緣化之下,最終將對體制的不滿與對未來的焦慮,投射到某一位政治人物身上。
這兩種說法看似對立,但若從政治學與社會學角度分析,兩者其實都觸及了部分真相。真正值得關注的,不只是某位政治人物的司法案件,而是這場事件所暴露出的:台灣民主社會正在加速部落化與情緒化的深層危機。
「小草」不是單純支持者,而是政治認同群體
從政治學來看,當代民主政治早已不只是政策選擇。更多時候,它是一種身份認同。美國政治學者早已指出,當支持某個政治人物,逐漸從「認同他的政策」轉變為「他代表我這一群人」,政治支持就不再是理性投票,而是社會身份的一部分。
此時,批評政治人物,不再只是意見不同,而會被支持者理解為對自身尊嚴與群體價值的攻擊。這正是目前「小草」現象最核心的結構。
許多支持者所捍衛的,未必只是柯文哲本人,而是他所象徵的第三勢力、反建制、打破藍綠框架的政治想像。
即使一審判決已出爐,法院認定涉及收賄、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判處17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對部分支持者而言,這未必足以動搖其信念。因為他們所維護的,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律事實,而是某種政治身份。
這正是社會心理學所說的「認知失調」現象。當一個人投入大量情感、時間與社會關係於某一政治選擇後,承認自己可能判斷錯誤,心理成本極高。因此,許多人寧願重新解釋證據,也不願推翻原有信念。
第一種觀點的危險:用漠視和排擠取代民主
第一篇評論最大的問題,在於它主張透過漠視和排擠的羞辱與汙名化來處理政治分歧。例如認為某些支持者「不可救」,甚至應讓其「無地自容」,作者舉出日本東大優秀學生支持日共的緣起和沒落為例。
這種思維,在短期內或許能產生情緒宣洩效果,但從社會學研究來看,往往適得其反。因為社會排斥不會自然消滅政治認同,反而更容易強化其群體凝聚力。當一個群體長期遭受嘲笑、貼標籤與道德貶抑時,最常出現的不是退出,而是更強烈的內部認同。
他們會開始相信:主流社會正在打壓我們。這種「受害者認同」正是民粹政治最容易利用的心理基礎。一旦外部社會持續以「邪教」、「韭菜」、「草」等方式羞辱支持者,政治人物反而更容易將自身塑造成被體制迫害的象徵。
從這個角度來看,第一篇評論看似強硬,實際上反而可能成為民粹動員的助燃劑。民主政治的成熟,不在於消滅異議者,而在於管理分歧。
如果我們把不同立場者全面去人化,最終傷害的將不是某一群支持者,而是整體公共討論空間。
第二種觀點侷限性:剝辱感不是產生小草的唯一原因
相較之下,第二篇評論較接近學術研究。尤其其對「相對剝奪感」的分析,具有相當說服力。社會學早已指出,引發政治不滿的,往往不是絕對貧窮,而是相對落差。也就是:為什麼我如此努力,卻仍無法獲得與他人相當的生活品質?
在高房價、薪資停滯、青年向上流動困難的環境下,這種感受確實容易轉化為對體制的不信任。這種不滿並非虛構,而是真實存在的結構問題。因此,部分年輕支持者對現行政黨體制感到失望,並尋求第三條道路,這本身是民主社會正常的政治行為。
然而第二篇評論也有一個明顯盲點:它過度把政治支持心理化。彷彿支持某一政治人物,幾乎全都源自焦慮、孤立、資訊偏誤與情緒創傷。這種說法雖有部分真實,但也容易忽略支持者本身的主體性與判斷能力。並非所有支持者都是「被誤導」。有些人確實是基於理性的制度不滿,選擇支持第三勢力。將所有政治支持都簡化為心理創傷,反而可能是另一種形式的傲慢。
(王侑聖攝)
真正的問題:台灣政治的部落化
比起支持誰,更值得憂慮的是:台灣政治正在快速部落化。司法判決本應回歸證據與法理。但在高度對立的政治氛圍下,許多人第一時間不是討論判決理由,而是立即站回各自陣營。這意味著,政治判斷已逐漸脫離公共理性,轉而服從群體認同。一方認為這是司法正義。另一方則認為這是政治迫害。
當社會失去共同事實基礎,民主制度將面臨真正危機。因為民主不是沒有分歧,而是即使分歧,也仍能共享基本事實與制度信任。若這一點崩解,任何司法結果、任何選舉結果,都可能被視為敵對陣營操控的產物。
結語:理解,不等於縱容;批判,不應羞辱
對於柯文哲案,法律問題必須回歸司法程序與證據。但對支持者群體,我們既不能用羞辱取代對話,也不能用同情取代責任。
真正成熟的民主社會,應同時做到兩件事:一方面,堅持法治與制度問責;另一方面,拒絕把政治異議者永久排除於公共社會之外。理解其焦慮與不滿,不代表接受其所有政治判斷;批判其立場,也不應將其人格化羞辱。
台灣真正需要面對的,不只是某一場判決,而是這場事件所揭露的深層問題:我們是否還有能力,在強烈對立中,維持共同的民主語言。這或許才是「小草」現象背後,真正值得全社會反思的課題。
※作者為經濟學博士、前中研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