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精障強制住院需上法庭「與病人站對立面」 精神醫嘆壓力更大
過去精神病人如需強制住院,是由醫事人員、病權團體及專家等組成的審查會,衛福部近期公布「精神衛生法」相關子法規,未來精神病人強制住院與否,改由法院審理後決定,新規看似減輕醫師決策責任,但精神科醫師指出,對醫師而言「壓力絕對變大」,專業意見陳述竟需「上法庭」,與精神病人站在對立面,還須面對來自病人律師的質疑。
司法精神醫學會常務理事、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王俸鋼指出,二〇〇七年以前,二位精神專科醫師簽字,便可強制精神病人住院,自二〇〇七年起,改為現行由審查會決策的做法,近期衛福部預告新規,則是改由法庭審理,程序雖類似,但審理人員組成不同,已讓強制住院程序,由過去的行政手段,改為司法措施,嚴謹程度大幅提高。
王俸鋼指出,為確保審查流程彈性,司法院鼓勵法官採視訊開庭,也在法庭設置相關設施,但部分法官仍有專業堅持,案件是否都可採取視訊審查,仍須尊重法官獨立審判,研判審查流程方便性,恐較現行作法低,且醫師上法庭陳述醫療專業意見,與拒絕住院的病人,「多少站在對立立場」,法院審理時,雙方均可公平表達意見,雖提升病人權利,但對醫師而言,「也會有些委屈。」
依新規規範,法院審理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案件時,病人或家屬可聘用律師作為代理人,如病人為經濟弱勢,法官也可視情況指定律師代為辯護。王俸鋼指出,若以人權角度出發,新規一改過去「醫師說了算」情況,病人地位有所提升,但醫師基於醫療專業判斷,竟需出席法庭,為自身主張辯護,不僅雙方立場相悖,「還有律師協助反駁」,恐讓醫師負擔大幅提升。
王俸鋼說,非精神疾病病人,醫師無法強制住院,若醫病雙方對醫療處置未獲得共識,病人更換醫師或尋求第二意見即可,而過去精神醫療體系中,醫師強制病人住院,是基於保護病人,「都是為你好」的立場,稍具霸權意味,也被詬病病人權利不足,新制提升病人權利,社會上也會擔心病人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