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秒揮7拳打死人!基隆車站街友酒後糾紛鬧人命 無期改判15年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經常在基隆車站南站出沒的街友蔡龍興,2024年7月間,於凌晨飲酒後與另一名謝姓街友口角,蔡男藉著酒意,於9秒內連出7次重拳毆打對方,將對方打到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倒地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一審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將蔡男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0日二審改將他判刑1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4年7月6日凌晨3時許,蔡男飲酒後,在基隆火車站南站2樓廣場電梯口旁,因故與謝姓街友發生口角糾紛。蔡男藉著酒意,在3時8分12秒至21秒間,以右拳連續毆打對方頭部共7下(其中1拳揮空)。
謝男遭連續重擊後,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倒地失去生命跡象。路人發現後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將謝男送醫急救,但最後仍於當天12點多宣告不治。案發後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立即逮捕蔡男,並聲請羈押獲准。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由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認為蔡男僅因細小嫌隙,於單方質問後即徒手出重拳打死謝男,手段殘忍,犯後亦無悔意、無和解賠償,因此重判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於30日宣判。由於蔡男在二審認罪,並表達願意賠償被害人的意願,但被害人家屬不願接受;此外,高院也對他進行精神鑑定,發現蔡男有酒精依賴的狀況,在特定環境下,會觸發其情緒反應。綜合以上各點,高院予以減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蔡男還押時,記者詢問他是否會再上訴?他雙手合十,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