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法律扶助再擴大 明年起刑事審判也有律師陪到底
職災勞工法律扶助再擴大。勞動部今天(18日)宣布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明年元旦起,職災勞工及家屬的律師扶助將從現行刑事偵查階段進一步延伸至法院審判程序,且一路扶助至審判終結,盼透過律師協助調查、保全證據,不僅保障勞工在刑事程序中的權益,也可作為後續民事求償的重要基礎。
勞動部今年起已擴大職災勞工法律扶助,對於職災死亡或重傷案件免除資力審查,並將刑事偵查階段的律師協助納入扶助範圍。明年1月1日起,扶助範圍將再向後延伸至法院刑事審判程序,從偵查、起訴到法院審判,都可由律師陪同協助。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刑事案件從偵查進入法院審理後,承辦的公訴檢察官可能不同,職災勞工或家屬也未必熟悉法律程序,因此律師可協助聲請傳喚證人、調查證據,還原事故發生經過,也能代表被害人就量刑、緩刑條件及和解方案表達意見。他說:『(原音)這時候這位律師就可以協助我們當事人,可能他比較瞭解事發的現況,可能有哪些人證 、哪些物證,特別是人證;有的時候我們發生職災的時候有人看到,那勞工朋友看到的時候,我就可以告訴法官可不可以找他來當證人,可以證明當初或還原當時職災發生現場的一個現況,對於法官釐清事實跟真相會非常有助益。』
王厚偉強調,擴大扶助並非要加重雇主刑責或鼓勵勞資興訟,而是刑事程序可透過調閱監視器、傳喚證人及鑑定等方式完整調查事故經過,所取得的事證與事實認定未來也可能成為勞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重要依據。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也分享實際案例。一名工程公司勞工因施工架不穩而從高處墜落,造成脊椎重傷,需要24小時專人照護。雇主起初拒絕賠償,勞工提起刑事告訴後,在法扶律師協助下,雇主於檢察官偵查階段即同意以新台幣800萬元和解,讓勞工不必再歷經漫長民事訴訟,就能及早取得賠償。
周漢威表示,若類似案件在偵查階段無法和解,明年新制上路後,律師仍可繼續陪同進入法院審判,代替職災勞工或家屬在法庭陳述、爭取權益。
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截至6月底,職災案件獲准律師代理扶助已有193件,占全部扶助案件12.2%;其中死亡或重傷重大職災有11件,另有92件職災勞工獲律師陪同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除了擴大刑事審判扶助,勞動部18日起也簡化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的撥款程序,不再要求勞工每月重複提出相關領據。勞動部表示,相關生活費扶助約為最低工資6成,可提供6至9個月,盼降低弱勢勞工因訴訟時間過長而面臨的經濟壓力。(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