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男騎微型電動車「沒開後燈」露餡 被搜出雙槍、海洛因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五分局員警19日晚間巡邏時,發現王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開啟後燈,上前攔查後,先在其隨身包包內查獲海洛因;王男見事跡敗露企圖逃逸,當場遭員警壓制逮捕,警方進一步搜索車廂,起出2把手槍、海洛因、安非他命、子彈及疑似改造槍械工具,並查出王男涉嫌毒駕,全案依法送辦。
警方指出,五分局和緯派出所副所長黃相輔、警員劉志剛,19日晚間1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北區武聖路時,發現王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開啟後方燈光,立即上前攔查。
員警盤查過程中,在王男隨身包包內發現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王男眼見藏毒行跡曝光,突然企圖逃離現場,員警立即上前制止,當場將他壓制逮捕。
警方隨後檢查微型電動二輪車車廂,再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5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毒品吸食器,以及疑似制式克拉克手槍1把、改造金牛座手槍1把。
車廂內另藏有一批改造子彈、空彈殼、彈頭、槍枝彈簧、火藥粉,以及疑似供改造槍械使用的工具。警方調查後並認定王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騎車,涉及公共危險罪嫌。
警方將查獲槍枝及子彈送交鑑驗,以釐清是否具有殺傷力及槍械來源,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毒來源及有無其他共犯。
第五分局表示,警方將持續執行清源專案及掃黑、肅槍、緝毒等工作,加強查緝非法槍枝、毒品及暴力犯罪;民眾若發現可疑人、事、物,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