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網路公審」妻子:炒飯叫錯名字 法官出手教訓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人夫因管教子女問題當眾掌摑妻子,事後更在臉書社團連發三篇圖文公審,指稱擔任教師的妻子與同事有一腿、炒飯叫錯名字及內衣發黴等私密細節。妻子憤而提告,二審判賠12萬元確定。
這對怨偶在113年5月19日上午,因兒子管教問題在車庫爆發激烈口角,人夫竟直接出手連甩妻子兩個耳光,造成妻子雙頰挫傷。妻子事後聲請保護令獲准,刑事部分人夫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
缺乏驗傷證據難採信
人夫上訴時喊冤稱當天是妻子先施暴,主張妻子與有過失應扣減慰撫金。但法官檢視全案卷證,發現人夫從未報案也未驗傷,根本拿不出任何證據,且互毆也不適用過失相抵,當場打臉人夫抗辯。
人夫打完人後隔天立刻在擁有數萬名成員的臉書社團連發三篇圖文,指控妻子與學校組長有溫情畫面、未婚前在各大汽車旅館身經百戰,甚至貼出汽車內部髒亂照與發黴內衣照,狠酸衛生習慣差。
私生活與公眾利益無關
人夫上訴堅稱妻子是教職人員,品行生活屬可受公評事項。但法官發現其指控不倫部分另案早已判決敗訴,衛生習慣部分不論是否屬實都純屬個人私生活領域,與公眾利益毫無關係,顯屬惡意詆毀。
二審合議庭認定人夫貼文已遭第三人閱讀,造成妻子名譽與社會評價受到實質影響,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原審判賠傷害2萬元與誹謗10萬元共12萬元精神慰撫金,二審裁定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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