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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去年就提案恢復軍審且「全面適用」 王定宇:好意思說威權復辟?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3月13日16:27 • 發布於 2025年03月13日15:46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陳永康、徐巧芯早在去年4月就提案修正《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資料照,本報合成)

相關新聞:提案修法支持恢復軍事審判?翁曉玲喊誤會:是恢復軍法官招考

吳裕堯/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防中共擴大對國軍的滲透統戰,總統賴清德今天(13日)表示將重啟軍事審判制度,藍白隨即跳出來質疑、砲轟、嘲諷。事實上,國民黨早就有立委在去年4月提案修正《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讓現役軍人只要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不論罪名都應將全案交由軍事法庭審判,相當於恢復軍審制度。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進一步指出,國防部修法方向僅限「軍人職務上犯罪」,但藍營提出的軍審修法是「全面適用」,「怎麼好意思說賴清德是『威權復辟』?」

賴清德今天宣示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要求國防部對外說明規劃,落實社會溝通。國防部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法原則,其中之一就是軍審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一般犯罪案件,規劃仍由一般司法機關辦理。消息一出,藍白陣營隨即譏諷民進黨過去在「洪仲丘事件」支持廢除軍事法庭,而今恢復軍審根本是自打臉,賴政府此舉是「在內部找敵人」、「讓威權復辟」。

事實上,早在去年4月中旬,即立院第11屆第1會期,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陳永康、徐巧芯聯合提案,另有13名藍委連署,對《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犯罪事實之一部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時,全部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審判之」,修正為「犯罪事實之一部應依本法追訴、審判時,全部依本法追訴、審判之」。

該修正案案由指出,現行法條造成現役軍人在戰時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及普通刑法之罪時(兩罪競合),對於該現役軍人追訴,必須捨棄特別法之軍事審判程序,而依普通法地位之刑事訴訟程序追訴,除明顯違背「特別法優先原則」而形成法體系之混亂外,更造成軍事審判之特別目的無法達成。白話文就是該條文若不修正,將造成戰時本應由軍事審判的軍法案件,必須移由一般司法機關辦理,有害軍事任務執行,且會讓整個體系混亂。

據悉,目前修正案已通過院會一讀,交付司法法制、國防外交2委員會待審查中,若通過,將形同於恢復軍事審判及軍事法庭。

王定宇13日晚間在臉書PO出提案書說,「中國國民黨和小藍民眾黨要反對賴清德總統的『恢復軍審制度』嗎?來看看荒謬的『邏輯壞死』、『不論是非,逢綠必反』實例!」他進一步表示,「如果賴總統提出來的『軍審法』修法恢復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至於現役軍人觸犯一般治安方面的犯罪案件,也就是原屬於陸海空軍刑法第三編、軍人涉犯一般犯罪案件,規劃仍由司法機關辦理,國防部沒打算納入軍審範圍。」

「而中國國民黨不久前提出來『軍審法』修法,則是現役軍人只是要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不論罪名,就通通接受軍審審判。國民黨這樣的全面適用軍審版本怎麼好意思說賴清德是『威權復辟』?還是根本不論是非,逢綠必反?」

翁曉玲、陳永康、徐巧芯等16名立委連署提案修正《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圖翻攝自王定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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