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減工時1小時須勞資合意 洪申翰:強制入法恐衝擊企業運作
行政院上週通過育兒大禮包,針對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受僱勞工每日可縮減1小時工時,且這1小時薪資政府全額補貼政策,獲得不少家長肯定,但立委質疑修法內容未具強制性,雇主可以不同意。勞動部長洪申翰回應,現階段將透過「全額薪資補貼」及「職代津貼加給」等誘因,極力降低企業同意的門檻。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日審查攸關產假、陪產假、育嬰假的《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版本尚未排入,光是立委提案就多達100多項。
針對政府日前提出的「育兒大禮包」,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疑,育有12歲以下孩童的受僱勞工,可向雇主申請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的政策,讓許多育兒家庭都非常高興,以為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且不減薪將成為勞工的「法定權利」,然而根據勞動部目前的規劃,該方案並未寫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的強制條文,意味著必須經過勞資合意,只要雇主不同意就不能申請,恐讓政策美意大打折扣。
勞動部長洪申翰回應,勞動部必須兼顧不同產業與生產線的運作可行性,現階段將透過「全額薪資補貼」及「職代津貼加給」等誘因,極力降低企業同意的門檻。他說:『(原音)如果這一條變成是法規上面的強制的話,我們目前問了很多的企業,有一些類型的工作他們要做到這件事情、尤其是他的排班制度的部分,會造成他們企業運作很大的困擾跟混亂,我們是考慮到這一點以後才認為,我們在這個階段先用獎勵的方式來降低企業同意的門檻。』
王育敏指出,勞動部2025年僱用管理及就業平等調查顯示,現行法規中,30人以上企業、育有未滿3歲子女的勞工本就可以申請減少工時,但高達過半數的企業直接表達不同意,導致員工根本不敢申請。她強調,台灣少子化已是國安危機,政府既然已經做到全額補貼薪資,就應該直接立法一步到位,將其列為勞工權利,不該讓家長還要看老闆臉色。
至於職代津貼只能一名勞工領取還是可多人領取?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補助額度以1名育兒勞工請假1日為計算基準,每日補助上限為800元,若有多名同仁共同分擔工作,可依實際情形分配津貼,但合計補助金額仍以每日800元為上限;且薪資單上須有明確的「職務代理津貼」或相關加給名目可供查核,政府才會據此核發補助。(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