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被迫抽血案偵結!周台英涉A走52萬詐欺罪起訴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台師大女足前教練周台英遭控以學分要脅球員配合研究抽血,並要求繳回受試費作為隊費。台北地檢署查出,她收取129萬餘元後,涉嫌挪用近50萬元供另執教的台北熊讚女足赴越南訓練,另以未受試球員名義詐領2萬3000元。周偵查中認罪,今被依侵占、詐欺等罪起訴,至於強制罪及違反醫師法則獲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台師大女足球員揭露,周台英要求她們在寒暑假配合研究抽血,若不配合,就以扣留畢業所需學分相逼;直到實驗結束後,才要求補簽受試同意書,原應發給球員的受試費,也被要求繳回作為隊費。北檢去年7月分案偵辦,並搜索周的住處及辦公室,訊後諭令7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期間陸續約談女足球員、研究助理並調閱核銷資料。
起訴指出,63歲周台英曾任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兼任校內女足教練及普雷萬公司所屬台北熊讚PlayOne女足總教練,負責球隊訓練及帳務管理。她從2021年至2024年間,要求台師大女足球員繳回受試費作為隊費,累計收取129萬3000元,由她保管,應供台師大女足使用。
不過,周涉嫌將其中49萬8000元,挪作台北熊讚女足2024年8月赴越南峴港移地訓練的費用。該隊委託旅行社安排機票、餐食及住宿,每人團費2萬5000元,合計65萬元;而兩支球隊各有總務記帳,周明知經費應分開計算、不得混用,仍挪款供另一支球隊使用。
檢方續查,周主持國科會補助的遠紅外線研究計畫,明知丁姓、何姓2名球員未參與測試,仍於2024年將兩人列入受試名單,交由不知情的系所助理製作核銷文件,再於主持人欄位蓋章,向校方申領測試費。校方各匯款1萬80元至兩人帳戶後,周再指示球隊總務,以隊費名義向兩人各收回1萬元,交由她支配使用,合計詐得2萬元。
檢方另查出,周執行教育部補助的腰部強化訓練計畫時,明知3名球員出國期間未參與測試,仍申報她們全程受試,各申領9000元後要求繳回作為隊費,其中3000元屬浮報費用,連同遠紅外線計畫的2萬元,合計詐領2萬3000元。
周台英偵查中認罪,承辦檢察官楊思恬依詐欺取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侵占等罪起訴,考量她無前科、犯後悔悟,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並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