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找保母前超實用必讀:多早開始找?簽約後有「試用期」嗎?

Bananny托育小幫手

發布於 2021年01月15日08:43

一、開始找保母的時機

對於新手媽媽來說,第一次找保母的時機點總是讓人很苦惱。太早或太晚都會擔心,諸如:各位媽咪都是懷孕中開始找、還是生完再找呢?如果離托育時間還有約半年,會不會太早找呀?? 

 

一般來說,找保母有2大時間點:

  • 等到育嬰假結束才托育 ➜ 提前2~3個月開始找

「2~3月」是統計大家經驗之平均值,當然也有人更早就開始!
台灣保母一直是僧多粥少,口碑良好的保母很容易一下就額滿(或是有家長已經在排隊)。尤其要找到彼此適合的「好」保母,教養方式、環境、個性⋯⋯等等,都是需要花時間嘗試的。
不過要注意:若提前太多,有些保母其實也會不願意先定案喔!畢竟時間拉越長,變數越大。
如果順利找到的話,建議媽媽們在育嬰假結束前,先安排一段時間送寶寶到保母家「體驗」看看(到府保母就是請到家中囉)。
可以作為「試托期」來確認是否適合長久合作、也能讓寶寶先適應。
有媽媽就分享:她在寶寶滿6個月前就一週送去保母家3天,也讓家中長輩能休息,果然在邁入6M後開始認生、卻不會怕保母喔!

  • 坐完月子就回去上班 ➜懷孕7~8個月開始找

有些媽媽是一坐完月子就要恢復上班的話,會建議從產前就往前算2~3個月,把坐月子的時間扣掉。
一方面這個時後肚子還不會大到走不動,有體力趴趴走、多方比較;等到寶寶生下來後又要坐月子、餵母奶、還要找保母,通常只會手忙腳亂,又馬上要回去上班了,無形中也會多了些心理壓力。

  • 找到保母後一定要做的:預約金

找到有緣的保母之後,下一步就要趕快預約下來:簽約+付訂金,保障雙方權益!以免快到約定期間,保母卻突然收托了其他寶寶、或是媽媽臨時變卦取消case。

普遍金額為5000元,不過目前也無強制規範,也有保母收半個月or一個月托育費用。但訂金最後也可以扣抵在托育費上的~
預約金怎麼簽約?簡單寫法範例 ➜ 

 

 

二、保母試用期注意事項

提前找到了保母固然高興,但該怎麼確定有沒有有沒有找「對」保母呢?面試的表現會不會跟實際情況不一樣?保母有沒有好好照顧寶寶?

 

 

  • 簽約後還是要有「試用期」

保母與小孩合不合的來是最重要的,不只寶寶要適應保母、保母也要適應寶寶。透過試托期間實際的互動、相處,才能真正知道答案;也可給保母逐步適應和融入你家庭生活的機會。
另一方面也讓雙方保有餘地,讓合作過程更多些彈性空間。

基本上「審核」一位保母的過程分五階段:
①電訪  ➞  ②面談  ➞  ③簽約  ➞  ④試用期  ➞  ⑤完全定案
前兩步驟都只是「過濾人選」,第④階段的試托才是關鍵。
跟保母面談要注意些什麼? ➜

  • 試托期三重點

(A) 加快熟悉生活環境
[ 在宅保母 ] 先陪寶寶一起到保母家中待幾個半天、一天,也可趁此了解保母家中其他成員、衛生條件維護等等情形。
[ 到府保母 ] 保母初來家裡,要帶領她熟悉家裡各種生活用品、家電的使用;也建議一開始先與保母一起照顧,幫助她更快熟悉寶寶特有的生活習慣。

 

(B) 仔細觀察寶寶[ 對保母的依戀度 ] ex.每天送到保母家門口的心情
[ 寶寶的身心健康 ] ex.回家後肚子餓不餓、好不好睡、哭的次數增減
(建議媽媽還可以親自幫小孩洗澡,維繫感情之外、還可以檢查身體有沒有受傷)
[ 寶寶的發展情形 ] ex.話變多或變少、個性變活潑或暴躁

 

(C) 適當給予保母工作上的肯定
保母的個性都不同,有的很快就能進入狀況、也有人需要時間熟悉環境才能展現100%實力。同時,照料孩子對保母而言,是一項工作、也希望自己的工作成績能夠被人認可。因此媽咪別吝嗇妳的讚揚、及時肯定保母的表現。也可偶而在生活上分享對保母的關心和寶寶生活,讓保母感受到妳的真心誠意,這樣寶寶的照料上自然也會更加得心應手。

  • 簽約&費用

[ 時間 ] 一般建議試托1個月,但從2週~3個月皆可
[ 薪資 ] 多以日計費(20天以上就算1個月的費用,以內的就以天數計算)
[ 契約寫法 ]
1.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 試托期間按日計薪,每日_元,試托期滿,家長如終止本協議,應於試托期滿日給付試托費用。家長如同意繼續委託保母照顧兒童,試托期間併入托育期間,並依協議給付托育費用。
3. 試托期間雙方得逕終止本協議,並應主動告知對方。
*所以試托期間是可以隨時喊卡的唷~!
詳細契約版本請看這裡 ➜

 

 

加入 Bananny托育小幫手 Line@,實用內容不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親子相關文章

01

《南瓜報告》登場 以科幻喜劇引導兒童觀察與思考

藝點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