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違憲 卓榮泰拍板不副署「兒少帳戶條例」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
立法院於日前三讀通過藍白提出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為兒少開立個人未來帳戶,每年支出約新台幣2,162億元,與政院規畫的兒少成長津貼1,851億元,兩者相差311億元之多,而該條例的三讀咨文日前也送至行政院,行政院長卓榮泰在今日(17日)拍板決定,不副署該法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表示,針對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行政院認為,該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憲法要求,卓榮泰為捍衛憲政秩序及行政院權限,行使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不予副署。
李慧芝表示,賴清德總統今年5月27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聽取行政院報告並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行政院隔日即於院會通過相關計畫;立法院則於7月24日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依《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提出施政方針、形成施政計畫及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均屬行政院的憲政職權。
李慧芝指出,行政院提出的「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衡酌國家經濟成長及財政能力,規畫「安心生養、強化托育、教育加碼、友善職場、居住減壓」五大面向、共18項措施,希望將「補助式育兒」全面升級為「公共支持式育兒」。
其中,「0到18歲成長津貼」規畫每名兒少每月5,000元,相關經費已編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計明年起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兒少;另搭配「弱勢兒少發展帳戶」,政府將協助弱勢家庭「1:1對存」。行政院表示,透過相關措施,每名兒少從0到18歲至少可獲得108萬元支持。
至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李慧芝回應,其存入款項包括「企業贊助款」及民眾自存,行政院認為恐造成貧富差距擴大,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此外,條例涉及企業贊助款免稅規定,卻未以法律明確規範免稅客體、要件等重要事項,行政院認定也違反租稅法律原則。
李慧芝指出,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以單一補助政策立法,強制調整行政院已在推動的人口對策及預算規畫,恐使原本環環相扣的18項措施受到影響,也可能導致未來政策成敗責任歸屬不清,侵害行政權,嚴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
此外,卓榮泰今日也決定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條文。李慧芝表示,這次《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涉及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的規定,與卓榮泰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第50條修正內容相近。
李慧芝指出,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的限制及監理,相關規範應維持一致,才能符合憲法要求的平等原則。行政院認為,若《有線廣播電視法》此次三讀條文公布施行,可能因相關規範不一致產生執法爭議,甚至引發違憲疑慮,因此卓榮泰依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
卓榮泰先前已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立法院組織法》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等修正案不予副署;如今再決定不副署《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