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斯德哥爾摩症候群…3年前判決掀Threads熱議 人妻網戀成詐團獵物
台南高分院一紙3年前的判決,近日在Threads引發討論。林姓女子因丈夫出軌上網尋求慰藉,認識網路「男友」並提供銀行帳戶,遭控幫助洗錢,一審判刑3月、緩刑2年,二審認為她也是詐騙集團受害者,改判無罪。分享判決的律師說,在戀愛詐欺案件「拼無罪」時,有時會引用這份判決,不少律師留言「存」、「留其他道長看」。
林女表示,2022年5、6月間在臉書認識暱稱「張佳豪」的網友,兩人互稱老公老婆。張稱要她協助公司收款,要求她加公司會計「陳明浩」的LINE,並提供京城銀行網銀帳密。林女相信對方愛她,聽信「國際匯款太慢」、「寶貝我不會害你的」等說詞,因代收款可獲利1萬元而答應。
同年9月,1名男子遭假博弈網站詐騙,對方佯稱須儲值才能獲利取款,他上當後匯13萬元至林女帳戶。銀行通知帳戶遭警示後,他報警;林女也接獲通知,將50萬元匯回3名被害人,未讓詐騙集團取得款項。
台南地檢署依幫助洗錢未遂罪起訴,林女否認犯罪。台南地院認為,提供帳戶給陌生人可能淪為詐團工具,林女曾問「那如果帳有問題,我不就變成人頭要負責了嗎?」可見她已意識到帳戶可能遭犯罪使用,判刑3月、併科2萬元罰金,緩刑2年。
檢察官上訴,台南高分院檢視對話紀錄,發現帳戶遭凍結後,林女仍與「張佳豪」聯繫,對方持續哄她「寶貝」,並稱「妳也是受害者」。二審認為,林女受「男友」引導,始終相信是「陳明浩」利用帳戶犯罪,是詐團受害人,非幫助犯。
台南高分院另認為,林女渴望在虛擬世界獲得感情及自信補償,成為詐團「理想狩獵標的」,後續證明她確實受騙。雖然本件只有檢察官上訴,但台南高分院依刑事訴訟法「上訴雖無理由,而原判不當或違法」等規定,2023年撤銷原判決,改判林女無罪。檢方未再上訴,案件確定。
深陷網戀難自拔 台南高分院指「愛情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婚姻出現裂痕的林姓女子為找回自信,上網交友卻踏入詐騙集團圈套,交出銀行帳戶,淪為幫助洗錢被告,但台南高分院從林女與「男友」的對話分析,認為她患上「愛情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無法自拔,改判無罪。這也是檢察官單方上訴,被告反而「脫罪」的少見案例。
因詐騙猖獗,洗錢防制法增訂「無故交付帳戶」規定,明定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帳戶交付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者,不在此限。
台南高分院引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神經科學家史莫爾2008年的網路實驗,認為在線上閱讀時,犧牲了深度閱讀的能力,進而退化成為「單純的資訊解讀者」,網路如同狩獵採集場,詐欺集團身為狩獵者,在網路尋找各種成功獵捕受害者的機會。現實中,詐欺機房有教戰守則,指導機手們如何正確掌握詐欺對象心理狀況,在獵物提出質疑時如何應對、於獵物墜入陷阱時又該如何收網捕捉。
合議庭另援引加州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路易斯維加對「容易受詐騙者」的心理分析,指這些人有共通現象,包括「缺乏足夠知識和心理脆弱」、「承諾和信任」與「不願意尋求幫助」3大特點,受詐騙者往往在壓力下,理性頭腦會進入休眠狀態,對於旁人勸阻或建議置若罔聞。
林姓女子國中未畢業,又是已婚,台南高分院認為在這種情形下發展網戀,難以期待她會對外求助;而「張佳豪」的大頭貼照片斯文,她即使在帳戶遭警示後,仍深信對方說詞,依舊互稱老公、寶貝,顯然有「愛情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情形。
二審改判無罪的主要理由之一,在於林女得知帳戶裡有遭詐被害人匯入的款項後,隨即匯還,被認為她無從預見「老公」是詐團成員而有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的不確定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