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被綁手蒙眼餵毒品!韓國主播旅遊遇恐怖經歷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4年11月18日12:29 • 發布於 2024年11月18日05:17 • 記者陳雅蘭/綜合報導
▲南韓主播金娜靜日前自首在菲律賓吸毒,起因是遭當地的金主威脅,慘被綁手、蒙眼、餵毒品。(圖/金娜靜IG)

[NOWnews今日新聞] 南韓主播兼模特兒的32歲金娜靜,本月11日自首在菲律賓吸毒,並請求警方協助。她順利返韓後於今(18)日上傳3張律師聲明,表示在當地被企業家綁手、蒙眼餵毒,是生命受到威脅,才逼不得已就範,宛如電影的劇情讓人看傻眼。

金娜靜曾在2018年「第9屆韓流宣傳美人選拔」大賽中獲得冠軍,2019年拿下男性雜誌《MAXIM KOREA》獎項受到關注,她後來擔任主播、氣象主播以及斜槓當網紅,今年初曾出演綜藝節目,身分以及工作領域相當多元。

▲金娜靜公開旅遊菲律賓的恐怖遭遇。(圖/金娜靜IG)

曾自首吸毒 後發聲明是生命受到威脅

她本月11日透過社群發文,自述在菲律賓吸毒,並表示自己生命受威脅,希望警方給予幫助。隨後金娜靜順利返回韓國,並在機場接受約2小時的調查及毒品快速檢測,結果顯示甲基安非他命(冰毒)陽性反應,目前警方已委託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對金娜靜進行更精密的毒品檢測。

今天,金娜靜在IG上傳8點聲明,解釋前往菲律賓、遇到金主,隨後被對方餵毒的過程。她表示即將在菲律賓上市美容產品,一位1995年生的企業家聲稱願意協助其事業,所以她才飛到當地準備宣傳的工作,未來還有可能會推出內衣品牌,但金娜靜否認對方是「金主」而是工作夥伴A某。

在一次的聚會中,金娜靜喝醉後被A某綁手蒙眼,A某還不斷對她噴煙、強迫自己吸入不明氣體,甚至拿她的手機錄下影片,「A某應該是為了避免用自己的手機錄影會有問題,才利用金娜靜的手機拍攝,並通過AirDrop將影片傳到自己的手機保存,該影片可證明金娜靜當時處於無法抗拒的狀態」。

金主亮槍威脅 才查到是「前科犯」

金娜靜透露A某之後曾亮槍威脅自己「我可以輕易殺人」,更要求金娜靜幫隱瞞身分,若公開他的存在,A某將殺害金娜靜及其周邊的人。金娜靜就堅稱真的不知道A某的真實身分,所以之前才會發文請求警察保護,後來經過警方調查,發現A某曾有前科通緝紀錄,所以無法入境韓國。

不過,A某將金娜靜的行為描述成「是吸毒後的幻覺行為」,事後更透過Telegram發訊息給金娜靜,要求她提供調查細節並安排律師,金娜靜最初為了避免激怒A某而保持聯絡,但在警方的建議下,現在已中斷聯繫。警方也提供金娜靜受害者專用的智慧手錶,以確保她能隨時聯繫警方。

聲明中最後提到,金娜靜僅在此事件中被迫吸入1次毒品,並非外界謠傳的多次吸毒,「她只有去過菲律賓3次,而且在這毒品重罰的國家中,她沒有任何理由故意接觸毒品。」希望大家能依照「A某無法入境韓國」、「被綁手蒙眼的影片」、「Telegram訊息」、「警方提供的受害者專用智慧手錶」等證據,相信金娜靜是被迫吸毒而非毒品罪犯,至於其他人稱這是吸毒後遺症,他們無法干涉想法,表示:「我們深感遺憾。」

▲金娜靜公開8點聲明,否認是毒品慣犯,而是被陷害。(圖/金娜靜IG)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少一份毒品,多一分健康;吸毒一時,終身危害。
※ 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0800-請請您-幫幫我)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娛樂相關文章

01

(獨)李洪基現身高雄婚宴!232名新娘席開22桌 主辦揭內幕:對我們太好了

自由電子報
02

蕭薔來了!清唱30年前〈一簾幽夢〉獲《浪姐7》全場最高分

中時新聞網
03

陳天仁曾心死「不想再結婚」 曝點頭再婚日尪原因:全方位加分

ETtoday星光雲
04

才槓上朱姓男星!林倪安遭控「竊盜慣犯」 怒曬良民證反擊:同名同姓別白費心機

鏡報
05

許允樂39歲生日放閃! 李玉璽送「目的地任選機票」:成為規劃大王

ETtoday星光雲
06

中山美穗獨子遭爆「放棄4億遺產」! 她打拚40年「心血恐化為空」原因曝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