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楊梅婦人誤蓋私章撕罷免票 送選委會裁罰
罷免案今天(26日)進行投開票,桃園市楊梅區一投票所,黃姓婦人因誤拿自己印章蓋在罷免票上,要求更換遭選務人員拒絕,她即撕毀罷免票。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可處新台幣5000元至5萬元罰鍰。
24名國民黨籍立委與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今天投開票,桃園市選委會選監委員涂永光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桃園市第2選舉區的楊梅國中,上午約9時30分許發生民眾違規撕毀罷免票事件。
涂永光說明,黃姓婦人因誤拿自己私章蓋在罷免票上,在發現蓋錯後要求更換一張新的罷免票,因選務人員拒絕換票後,婦人撕毀罷免票,依《選罷法》規定,可罰5000元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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