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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1幼兒園爆不當管教 苗縣教育處8月中旬完成調查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7月22日08:15 • 發布於 2025年07月22日08:15
苗栗縣竹南鎮某幼兒園傳不當管教,縣長鍾東錦在縣務會議中指示,盼加速調查時程。(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一家幼兒園傳出幼兒遭教保員打耳光不當管教事件,教育處今(22日)在縣務會議中說明處理經過,強調目前已委請專業律師、社工師及外聘委員組成專責小組,預定8月中旬完成調查,經查教保員若有責任,最重終身不得聘任,並處以6000元至60萬元罰鍰;縣長鍾東錦盼調查小組加速調查時程,讓小朋友不要再受二次傷害。

苗縣府教育處長葉芯慧說明,全案15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園所保全證據,帶回錄影帶及相關證物;當時該涉案教保員已辭職不在,但調查責任所屬仍持續進行,並由專業律師、社工師及外聘委員組成專責小組調查,預定8月中旬完成。對於涉案教保員部分,經查若有責任最重處以終身不得聘任,以及6000元至60萬元罰鍰,其名字亦將刊登在教育部的全國教保資訊網;幼兒園若被認定違法,則處以停招、減招、停辦或廢除許可等處分,教育處亦將針對被列為資訊網名單的園所,加強稽查輔導。

鍾東錦在會中也指示教育處遇類似案件時,督促學前教育科同步通報幼兒園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然而,不當管教事件調查時程約需2個月,有當事人或關係人在這段時間往往飽受身心煎熬,他希望業管單位盡量縮短調查及處分時程,加速結案有助降低傷害程度。

苗縣府社會處長張國棟指出,依據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少有不當行為,竹南幼兒園教保員對幼兒搧耳光的行為,已經違反兒少法,縣府依法可裁罰6萬到60萬,而且可以公布真實姓名,後續將會同教育處研擬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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