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北屯區清潔隊貪瀆案 2主嫌聲押、5人交保
臺中市北屯區清潔隊傳出發生疑似集體收賄貪瀆弊案!臺中市府環保局透過垃圾車「GPS行車軌跡查核」系統,主動查獲張姓清潔隊員等多人涉嫌私下收賄,利用勤務之便偏離原路線,違規協助非法清運業者收運不明廢棄物;經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共傳訊14名被告與關係人,檢方訊後認為,張姓隊員與張姓業者,因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供滅證與逃亡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陳姓司機等5人,則分別諭知以2萬到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臺中地檢署表示,受理臺中市環保局通報後,立即分案、由黃鈺雯檢察官負責指揮偵辦,並在日前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區調查 組、調查局航調處等幹員,持搜索票,分別前往臺中北屯區清潔隊、多名涉嫌人住居所等,共計有 16處執行搜索,並將11名涉案者與3名證人約談到案;針對張姓等清潔隊員,涉嫌利用職務非法清運廢棄物,並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特定業者。
臺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則表示,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張姓清潔隊員,涉嫌從民國110年起,私自不法收取「清運費」,並接受非法廢棄物「張姓代收業者」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圖利業者得以規避臺中市政府所訂「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用」,明顯圖利特定業者,共同違反違背職務收受賄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以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均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 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爰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其餘被告陳姓司機等5人,則分別諭知以新臺幣2萬至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蘇姓等4人則無保請回。(李河錫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