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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20包生薯條不要炸、培根飯不要培根 奧客連2天鬧新竹早餐店挨罰5000元

CTWANT

更新於 2025年08月25日01:18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4日08:33 • 楊靖彤
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張姓男子藉端滋擾早餐店,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5000元。(圖/示意圖,Unsplash)

新竹市一名張姓男子2024年年底接連前往東區一家早餐店滋擾,先是要求購買20包「生薯條不要炸」,2天後又點「培根焗烤飯不要培根」等無理餐點,店家拒絕並表示不歡迎再來,他竟嗆聲「你越說我就越故意來」,還自稱是奧客,甚至故意多付15元小費,店家2度報警處理。新竹地方法院認定張男藉端滋擾公司行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新台幣5000元。

根據判決書,2024年12月1日上午,張男走進早餐店表示要買「生的薯條」,店長解釋沒有販售,張男仍執意點20份「不要炸的薯條」。店長為了打發他,只好將原本準備油炸的薯條用包裝袋裝好交給他。沒想到張男倒出所有薯條後,又嫌一個袋子外面沾有頭髮要求退費。店長更換包裝後,他在付款時故意多轉帳15元,還自稱「奧客就會多付小費」。

當吳姓女業者趕到現場,要求張男「以後不要再來消費」時,張男竟回嗆「你越講我就是越故意」,整個過程持續近半小時,直到警方到場才平息。

兩天後,張男再度上門,這次點了「培根白醬焗烤飯」,卻要求「不要培根、不要杏鮑菇、花椰菜多、洋蔥多、加飯、加3種起司」,還要求店家提供上次消費的載具與發票,店家表示無法當場處理,他仍堅持不走,店家只好再度報警。

法院認定,張男的行為已踰越一般社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擾及店家生意及安寧秩序,構成藉端滋擾公司行號。由於兩次違規行為都在警方通知前發生,依法以一行為論並加重處罰,最終裁定罰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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