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小確幸也查? 超商女店長連中7張發票 竟收到國稅局約談通知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一名超商女店長,去年11、12月連中7張統一發票,獎金共3000元,竟收到中區國稅局來函通知,要求她到國稅局說明,女店長決定穿制服去說明,強調「她是店長,每天都在店裡消費」的實況;網友熱議並認為,「3000元小確幸也在查」、「根本擾民」。
對此,中區國稅局指出,為避免不合常規取得大量發票等,國稅局針對這些態樣,都會依職權請中獎人說明釐清,若當事人說明後符合規定,國稅局還是會發給中獎獎金。
這名女超商店長在網路平台Threads發文曬出接到國稅局通知說明的公文,指她去年11、12月間在台中同一便利超商消費有7張發票中獎,金額共計3000元,請她攜帶身分證、印章、信函及該期間消費資料,到國稅局說明以釐清交易實情。
該名店長說,因她就是店長,為方便每天都在店內消費,為取信國稅局,決定穿制服去說明。
女店長發文引起網友熱議,很多人都對她只中3000元,卻要特別赴國稅局說明表示「根本擾民」、「又不是中3千萬」;更有人質疑這麼有閒何不去查逃漏稅。
中區國稅局說明,統一發票對獎是民眾的小確幸,發票張數越多,中獎機率雖然越高,但發票的取得須符合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第2項的規定;如果消費者是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的方式,沒有正當的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原則上不予給獎,國稅局會針對這些態樣,依職權請中獎人說明、釐清,若當事人說明後符合規定,國稅局還是會發給中獎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