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護七號任務圓滿歸國 守護公海漁業秩序
記者郭曉蓓、孫建屏/綜合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巡護七號」執行114年度第2次遠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總日數計46日、航程超過8,198浬(約1萬5,200公里),於今(8)日上午順利返抵高雄港,圓滿完成任務。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特別率領巡防組副組長、艦隊分署主任秘書等幹部親赴碼頭迎接,並登船頒發加菜金,慰勉全體同仁的辛勤付出。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巡護七號」於7月25日自高雄港啟航,執行長達46日、總航程超過8,198浬的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巡護範圍涵蓋「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NPFC)公海水域」及「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WCPFC)袋狀公海」,執勤人員與漁業署漁業檢查員共同登檢我國籍遠洋漁船共計6艘,查察是否涉及「非法、未報告與不受規範(IUU)」之漁撈行為及其他不法情事,維護我國漁船在中西太平洋及北太平洋公海作業之漁業秩序。
此外,「巡護七號」也特別慰問我國遠洋作業漁船、關心船員工作與生活情形,並致贈臺灣特有物資如泡麵等食品,讓遠在萬里公海的漁民能回味來自家鄉的味道,感受到政府的關懷與支持。
海巡署指出,公海漁業巡護不僅展現我國強化國際參與、善盡國際社會責任的決心,也有助於落實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近期立法院通過海巡署追加預算,使造艦期程能順利進行,將進一步強化遠洋漁業巡護能量。未來,海巡署將持續與漁業署保持密切聯繫與合作,確實掌握我國遠洋漁船作業動態並彈性調整巡護範圍,確保公海作業漁民的安全、維護公海漁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