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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北割頸案二審改判雖加重刑度 台高檢認量刑過輕提上訴

太報

發布於 14小時前 • 呂志明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被害人家屬楊爸爸、楊媽媽到高院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2023年聖誕節,新北「乾兄妹檔」犯下殘酷的國三生割頸案,殺人的乾哥一審判9年,在旁搧風點火的乾妹8年。二審雖改判乾哥12年、乾妹11年,但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請求上訴,台高檢署也認為被告犯行嚴重,法院量刑過輕,刑度不足以收矯治之效,判決違背法令,因而提起上訴。

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時20分,新北市某國中三年級林姓女學生在午休時間前往楊姓男學生的班級聊天。楊生請林女離開教室,林女不滿,遂與乾哥郭男返回楊生班級挑釁。林女在教室外放話要求楊生「滾出來」,隨後郭男揮拳攻擊楊生頭部。楊生試圖反抗,但郭男竟從褲袋中掏出彈簧刀,朝楊生左頸、胸部及背部連刺多刀,導致楊生當場重傷不治。

案發過程中,有同學試圖上前制止,但林女卻怒斥「沒你的事就滾」,並向郭男煽動喊話「給他死」。事後,郭男被警方逮捕移送少年法庭時,甚至在網路上炫耀其行為。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郭男辯稱並非自己下手殺人,甚至荒唐表示「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林女則聲稱自己有試圖阻止事件發生。然而,法院認定兩人涉犯殺人罪,但基於兩人未成年且有「察覺反省」情狀,分別輕判郭男9年、林女8年。此判決引發被害人家屬強烈不滿,認為量刑過輕,檢辯雙方均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二審期間,法院另委託醫療機構製作「少年事件處理程序審前調查報告」,對兩名少年的個別條件、再犯風險及具體處遇建議進行評估。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雖非完全無據,但考量新的調查報告內容,一審量刑仍有不當之處。

合議庭表示,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促進少年健全成長與重返社會,因此需綜合考量被告行為的嚴重性、再犯風險及矯治可能性等因素。在經過分階段討論後,最終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

儘管二審已加重刑期,但被害人楊生的父母對此仍感不滿。他們認為案件惡性重大,應比照台中角頭翁奇楠命案中的少年犯刑期,加重處罰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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