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會要求基層繳北農股份委託書換回饋金 農業部要查是否違法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隨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北農)今年6月將改選,由雲林張家掌握的中華民國農會(全國農會)上月底發文給各農會,要求須交委託書,才可領取由各農會繳給全國農會手續費、供應國軍副食品手續費所提撥的回饋金,外界批剝削農民,農業部今(14日)表示,已啟動法律適用釐清程序,若違法會依法處理。
北農負責大台北地區的蔬果運輸,因掌控全國地區蔬果消費最大市場,拍賣價有全國蔬果價格定錨作用,北農董事會共有23名董事,上次股東會於2023年6月底舉行,當時蔣萬安市府和前雲林縣長張榮味(雲林張家)代表的全國農會結合民股取得14席,農業部推舉的人選僅當選9名,北農將於今年6月再度改選,因基層農會擁零星北農股份,全國農會於2025年12月29日發公文給各農會,表示因應北農股東會將於2026年改選,以「團結」為由,要求各基層農會必須提供委託書,並以繳交委託書與否,做為未來全國農會提撥回饋金給各農會依據。
雲林縣長張麗善之夫、張榮味妹婿、擔任全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表示,農會是農會,不是農業部的農會,認為回饋金為全國農會自有財源,「怎會有剝削農民說法?」
該訊息隨本報前天披露後引起譁然,因該筆回饋金來自基層農會繳給全國農會手續費金額的20%,而依去年各基層農會繳交給全國農會的手續費超過7千萬元,初估應發給總體基層農會的回饋金額近1435萬元。
針對此案,農業部今回應表示,針對近來全國農會以基層農會交付北農股權委託書作為領取回饋金條件,藉以達到影響北農董監事選舉的目的,該行為恐有違反「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之疑慮,已啟動法律適用之釐清程序,若該行為確有違法之處,將依法辦理。
農業部表示,農產品批發市場是公用事業,負有穩定全國農產品正常供銷功能,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與一般私人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的性質有別。
農業部指出,「農產品交易法」為確立農產品運銷秩序,調節供需,促進公平交易,該法明定農民團體辦理農產品共同運銷之必需費用,可向貨主收取代辦費,並訂有合理收取標準,該部將研議代辦費「專款專用」相關規範,確保以代辦費支用回饋獎勵金能符合公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