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墾丁大街邁向合法?恆春將仿潮州夜市擬「攤販自治條例」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9月28日22:20 • 發布於 2023年09月28日15:56
墾丁大街將仿潮州夜市擬「攤販自治條例」。(記者蔡宗憲攝)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潮州夜市暑假期間因占用道路設攤頻遭檢舉,轉移陣地外,也透過潮州鎮代會以自治條例轉型合法化,全國知名的墾丁大街夜市,近期同樣面臨檢舉問題,恆春鎮公所及鎮代會也通過將擬定「攤販自治條例」,協助墾丁大街走向合法。

墾丁大街存在已經將近三十個年頭,從過去消費爭議及髒亂的狀況,近年透過大街管委會的整頓,逐漸恢復各地旅客正面評價,甚至獲得環保署頒發的環保夜市優等標章,但就跟全台許多地區夜市一樣,都是依靠著「默契」存在,經常得面對檢舉遭開單的狀況。

「早該導向合法規劃!」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說,墾丁大街雖然從未合法,但在各大旅遊平台介紹,甚至是各國遊客眼中都是貨真價實的觀光景點之一,夜間能規劃替代道路狀況下,開放部分時段設置合法夜市徒步區,才是正確方向。

墾丁大街管委會主委曾春惠表示,大街夜市這幾年從防疫、環保、消費權益,都受到屏縣府及中央的肯定,唯一欠缺的就是一個合法的身分,只要能有完整的規劃位置及法規,所有攤販都願意「使用者付費」,也更能約束不守規矩的業者傷害墾丁形象。

恆春鎮長尤史經表示,墾丁大街已經是另類的國際觀光景點,長期在法律邊緣營業不妥,已經向屏東第一個設置「臨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的潮州鎮公所請益,目前恆春鎮代會已經提案,公所將與鎮代們及當地業者討論,希望能給當地攤販業者一個合法營業的身分。

潮州九月十四日通過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攤商每周一、五可合法營業,不用再擔心遭檢舉,攤商需繳付管理費及電費,供協會雇用清潔人員等作業之用,營業時間是下午三時至晚間十二時,營業項目為百貨、五金、玩具、衣飾、飲食、蔬果等,不得架設固定棚架營業,違者強制拆除。

墾丁大街將仿潮州夜市擬「攤販自治條例」。(記者蔡宗憲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全台瘋媽祖

進香熱潮席捲全台,萬人隨行盛況空前

生活圖解懶人包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