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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案再翻盤?30年前涉女大生性侵命案「因精液比對判死」 去年再審才改無罪...今遭「撤銷發回」更審

鏡週刊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發生於1993年的中和女大學生遭性侵殺害案,涉案麵包師傅呂金鎧(圖)在歷經20年服刑期滿出獄後,於2025年經冤獄平反協會協助獲准重啟再審,並於同年9月獲高院改判無隊。(本刊資料照)

1993年底震驚社會的台北縣(現新北市)中和范姓女大學生遭性侵殺害案,歷經30多年的司法纏訴,案情再度出現重大轉折。曾被控為共犯、遭判刑20年定讞的麵包師傅呂金鎧,在2025年9月獲得高等法院再審改判無罪,當時呂金鎧眼眶泛淚感謝司法還其清白。

不過,檢方隨後對無罪判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原無罪判決在引用證據與卷證比對上存在矛盾與理由欠備的違法,正式裁定撤銷呂金鎧的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重新更審。

呂金鎧女大生命案始末為何?

這起重案起因於1993年12月,一名范姓女大學生前往中和市某公寓應徵家教,卻在現場慘遭性侵並殺害。警方隨後逮捕借住該處的男子陳錫卿,陳錫卿在偵訊時指認向其租屋的呂金鎧為同謀共犯,導致呂金鎧遭到逮捕。呂金鎧隨後在警局寫下自白書並參與現場模擬。

在一審法院審理期間,鑑識人員在案發現場採集到男性的體液,經過當時的技術比對後,認定與呂金鎧的體液檢體符合,一審法院據此判處呂金鎧死刑。儘管呂金鎧持續喊冤,高等法院在2006年進行更六審時,將其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呂金鎧隨後放棄上訴而定讞並入監服刑。

另一方面,共同被告陳錫卿則選擇繼續上訴。高等法院在進行陳錫卿的更七審時,將兩人的DNA檢體送交刑事警察局進行更精密的重新比對,結果證實該處體液檢體僅與陳錫卿相符,正式排除了呂金鎧。然而,該案在後續多次發回重審中,更十一審仍舊認定陳錫卿與呂金鎧為共犯,判處陳錫卿死刑定讞。呂金鎧雖曾透過前檢察總長江惠民提起非常上訴但遭駁回,直到「冤獄平反協會」介入救援,高等法院才於2025年4月裁准重啟再審。

為什麼最高法院撤銷呂金鎧無罪判決?

全案於2025年9月,高等法院再審合議庭在審酌最新科學證據後,改判呂金鎧無罪。呂金鎧當時在法庭外激動表示,無罪判決終於能給社會大眾以及在天的父母一個交代,證明自己的清白。

然而,檢方不服無罪裁定並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議後指出,原無罪判決在法律論述上存有2大瑕疵,因而決定撤銷無罪判決:

  • 理由欠備之違法: 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在面對卷宗內不利於被告呂金鎧的證據(包含共犯陳錫卿生前的各項供述)時,並未將全部事證進行綜合性的推論與判斷,僅以供詞前後不一為由,便採取全盤否定且不予採信的作法,在法理理由上顯得不夠完備。
  • 判決理由矛盾: 最高法院點出,原無罪判決在引用部分證據的內容時,與既有的卷宗事證顯有不符,導致判決理由出現前後矛盾。

基於上述理由,最高法院認定該無罪判決仍有重新審理與釐清之必要,因此裁定撤銷無罪判決,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審,呂金鎧是否能真正平反仍存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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