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基本法暫不逐條審查 教委會達共識先開公聽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4日原訂邀請運動部長李洋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但因國民黨召委羅廷瑋同時排審《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引發民進黨立委不同意見,導致會議延後逾1小時才開始。經朝野協商後,最終達成共識,針對《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將先舉辦公聽會並安排後續詢答,待蒐集各界意見後,再決定是否進入逐條審查,上午會議也回歸聚焦運動部業務報告與質詢。
此次爭議焦點在於羅廷瑋提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希望透過專法形式建立我國電競運動長期發展制度。
羅廷瑋表示,電競產業最擔心的不是缺乏年輕人投入,而是選手奪冠時被稱為「台灣之光」,但在訓練、受傷、退役或轉職過程中卻缺乏國家與制度的支持。因此,草案明定國家政策方向、主管機關責任及跨部會分工,建立人才培育、賽事推動、選手與從業人員支持、身心健康、研究發展及國際交流等制度基礎。
羅廷瑋強調,這不只是為一項新興運動立法,更是回應新世代的努力,讓投入電競的年輕人不必孤軍奮戰,也讓選手不只在奪冠時才被看見,平時同樣能獲得支持。
不過,多位民進黨立委對草案直接進入逐條審查表達保留。林宜瑾、陳秀寶、伍麗華等多位民進黨立委指出,電子競技早在2017年即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包括選手培育、人才發展、租稅優惠、替代役制度及技職教育等措施皆已透過既有法制架構推動多年。
民進黨立委認為,此次討論的並非一般產業促進法,而是具有政策統合性質的「基本法」。目前國內13部基本法多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及跨部會政策事項,然而包括棒球、籃球、排球、羽球等重要運動項目至今都未以基本法形式立法。
民進黨立委質疑,若為特定運動項目率先制定基本法,未來其他運動項目也可能爭取比照辦理,恐造成法制體系混亂,因此主張應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召開公聽會,邀集產業界、選手、學者專家、教育界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參與,廣納意見後再討論立法方向。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尊重主席排案,但希望不要影響原訂運動部業務與預算詢答,因此主張未來在逐條審查前,再安排一次詢答機會,讓立委能充分討論法案內容。
經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共同簽署臨時提案,決議《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暫不進入逐條審查,先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再研議後續審查方向。(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