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探親竟變另結新歡 台男臉書抓包外籍妻「高調放閃」
一段跨國婚姻,最終卻以社群平台上的「高調放閃」畫下句點。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起涉外離婚與精神賠償案件,認定菲律賓籍妻子小瑄返國後另結新歡,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信賴關係,判准台籍丈夫小峻(均化名)離婚,小瑄並須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小峻與女子小瑄於2019年在菲律賓結婚,同年返台完成結婚登記,雙方約定婚後共同在台生活。不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小瑄自2024年初起行為異常,經小峻詢問後,坦承曾有外遇情事,並當場承諾不再犯。
然而,小瑄隨後以「返菲探親、處理家務」為由,向丈夫表示欲暫時返國。小峻信以為真,不僅協助辦理臨時護照與簽證,還購買機票、日用品及禮品,讓妻子帶回菲律賓孝敬家人。小瑄出境離台之後,卻再也未與丈夫聯繫。
更讓小峻心碎的是,短短三天後,他竟在臉書與抖音平台上,發現妻子與另一名男子親密互動、擁抱親吻,甚至一同出遊並公開曬照,形同「宣告新戀情」。相關照片與出入境資料也成為法院認定外遇事實的重要證據。
法院指出,婚姻是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與排他性,夫妻應互守誠實義務。小瑄返國後與他人發展親密關係,已逾越社會通念可容忍範圍,導致婚姻基礎徹底瓦解,客觀上已達「難以維持婚姻」程度,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定重大事由,且婚姻破綻責任應由小瑄負擔。
至於精神賠償部分,法院認為,小瑄的外遇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對小峻造成重大精神痛苦,依法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但審酌雙方身分、侵害行為態樣及損害程度後,認定以20萬元為適當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