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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嫌4歲女兒太吵!新店狠父怒「丟包大馬路」她一路狂奔…下場慘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18日06:43 • 發布於 02月18日06:30

社會中心/巫旻璇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於除夕夜晚間,開車載著妻子與女兒行經新店區中興路三段、寶慶街口時,疑似因不滿女兒在車內吵鬧,竟在停等紅燈時將孩子強行拉下車,丟包在馬路上。所幸女童並未受傷。對此,新店警分局已依《兒少法》函請社會局裁處,並依相關交通規定開罰。

涉事男子為44歲張姓男子,他因不滿女兒在車內吵鬧,便將年僅4歲的女童帶下車並關門離去,女童當場跌坐地面。(圖/翻攝自YouTube@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YouTube頻道「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曝光事發畫面,時間為16日晚間6時許,該名男子駕車載著妻女行經新店區中興路三段時,疑因不耐4歲女兒吵鬧,竟直接打開車門將孩子趕下車後隨即關門。女童被丟包後一度跌坐地面,隨後往人行道方向移動,畫面相當驚險。

女童隨後自行起身,走到騎樓旁的人行道,車上妻子也立即下車保護孩子。(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涉事男子為44歲張姓男子,他因不滿女兒在車內吵鬧,便將年僅4歲的女童帶下車並關門離去,女童當場跌坐地面,所幸女童隨後自行起身,走到騎樓旁的人行道,車上妻子也立即下車保護孩子。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確認事件經過,並確認女童身體無礙,但仍依法追究張男相關責任。警方指出,張男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屬於使兒少處於可能立即發生危險或傷害的環境,案件已移請社會局裁罰,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另外,張男任意將女童帶下車的舉動,也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車牌6個月。新店分局呼籲,若民眾發現疑似婦幼安全案件或幼童急需協助情形,應立即撥打110通報警方到場處理,以避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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