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業務員自製假保單招攬虛假儲蓄險 偽造壽險公司印文騙取1460萬元
曾擔任某壽險公司業務員的嘉義52歲林姓女子,被控偽造儲蓄險保單詐騙客戶,張姓、黃姓2名被害人分別被騙1220萬元、240萬元,嘉檢偵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表示,林女在擔任某壽險公司業務人員期間,明知公司未推出該產品,卻自2018年起向張、黃2名保戶招攬虛假的儲蓄險,謊稱年利率最高達6%。為取信保戶,在住處以電腦編輯公司保單圖檔,偽造公司印文與總經理簽章,分別騙取1220萬元、黃姓240萬元。
檢方表示,林女為了掩蓋犯行,交付偽造的保單,讓張、黃等人誤以為投保成功,直到保戶與壽險公司察覺有異提告,全案才曝光。
嘉檢偵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關於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檢方請求法院扣除林女已返還張、黃的部分外,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則追徵其價額。
檢方表示,林女除從事保險業務也曾向銀行貸款經營太陽能公司,因經營不善,積欠銀行約800萬元,加上其他投資失利,為償還債務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