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貪污罪重判13年!法官認「小沈1500」無法證明收賄 朱亞虎210萬成定罪關鍵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與政治獻金等四大案,歷經將近兩年的司法調查與激烈攻防,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6)日下午作出一審宣判。法官認定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多項重大罪名,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其中貪污罪部分重判13年,審判長江俊彥當庭說明,認定柯文哲收了沈慶京210萬「前金」涉犯收賄罪,至於「小沈1500」部分,無法證明柯有收賄1500萬。
北院一審宣判出爐,柯文哲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針對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審判長江俊彥當庭說明,認定柯文哲收了沈慶京210萬「前金」涉犯收賄罪,至於「小沈1500」部分,無法證明柯有收賄1500萬。
朱亞虎的210萬元,回顧北檢偵結的起訴書中提到,朱亞虎與柯文哲前總務財長李文宗簡訊對話,在2020年4月寫到,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210萬元,還預計當貸款還清,並附上7個人匯款名單,每個人各捐30萬,總共就是210萬元包裝成政治獻金,還形容柯市府是他鍾愛的團隊,過了5天,李文宗代表柯文哲回復朱亞虎,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你。
檢方認定,這訊息就是210萬元賄款圖利協助提升土地容積率,因為當時檢方早就在偵辦京華城案,因此不是政治獻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記者會上透露,這是朱亞虎要報復沈慶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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