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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媒《檢察日報》談全紅嬋網路霸凌事件:細節令人不寒而慄

太報

發布於 2天前 • 綜合中心
中國跳水名將全紅嬋近日接受專訪,提及遭到網路霸凌說「希望不要再罵我了」。翻攝YouTube

中國奧運三金跳水名將全紅嬋遭某微信群組集體網路霸凌,群組成員不乏國家隊隊友,消息曝光引發眾怒。中共官媒《檢察日報》今(9日)刊登文章,直言整起霸凌案「細節令人不寒而慄」,原本是用來群聊的社交工具,卻異化為公開的侮辱場所。該文強調,有關部門介入之後,網暴全紅嬋事件很快會有結果,群組成員不僅應負民法侵權責任,還可能面臨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追究。

全紅嬋遭到集體網路霸凌事件在中國社群持續延燒,《檢察日報》今天發布文章〈法律要為「受傷」的全紅嬋撐腰〉,強調目前全紅嬋所屬中心已報警處理,法治社會容不下無端「鍵盤傷人」,希望透過這起事件的依法處置警醒世人,網暴者躲在屏幕後「法不責眾」的幻想,在法律面前沒有容身之處。

中共官媒《檢察日報》今(4/9)刊登專文談全紅嬋遭霸凌事件。翻攝《檢察日報》網站

《檢察日報》專文指出,前不久,全紅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含淚懇求「不要再罵我了」的畫面,讓很多人感到唏噓,足見網暴對運動員身心健康帶來的負面影響。此次訓練中心報警,正是對這一惡性傷害最直接的法律回應。

專文提到,全紅嬋遭網暴事件可能涉及一個規模達200多人微信群組,群組不僅明文公告可攻擊全紅嬋,群內長期存在針對全紅嬋的侮辱性外號與人身攻擊言論「這一細節令人不寒而慄」,本是用來群聊的社交工具,卻異化為公開的侮辱場所。

專文強調,從法律角度看,這並非普通的「口嗨」,而是有明確指向的人格侵害。依據中國民法典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不特定關係人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間屬性,群組成員在此類微信群中發佈侮辱誹謗他人的言論,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應承擔法律責任。

專文並指出,根據中國網路相關規定,群主對群成員負有管理職責。若調查證實該微信群的群成員發表不當言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的,群主若未盡管理職責,亦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若情節嚴重,還可能面臨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專文直言,相信在有關部門介入之後,網暴全紅嬋事件很快會有結果,但網路空間的構建,從來不是辦理一件有影響力的案件就能一勞永逸,「這場網暴背後不僅暴露出畸形『飯圈』文化對體育圈生態的侵蝕,更揭露出網暴治理的深層次困境——低成本施暴與高成本維權之間的失衡,讓不少本應被追責的網暴行為游離在法律管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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