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遊不便險制度上路 實支實付仍有上限規範
新版旅遊不便險制度上路,產險業者針對市場流傳「實支實付型保障不受兩張保單限制」的說法,業者直言並不正確。主要原因在於,目前旅遊不便險商品多採「包裹式銷售」,也就是將各項保障整合為單一保單販售,並未提供可單獨購買的實支實付型商品,因此實務上仍受兩張保單上限規範。
業者說明,一般旅遊不便險涵蓋六大保障項目,其中包括四項定額給付,如班機延誤、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以及兩項實支實付保障,即旅程取消與旅程更改。由於定額與實支實付項目無法拆分購買,旅客即使僅有意加強實支實付保障,仍須連同定額給付項目一併投保。
因此,當旅客已向兩家產險公司購買旅遊不便險後,定額給付項目的保障額度即已達制度上限,便無法再向第三家公司單獨加保實支實付型保障。業者強調,這也是為何所謂「實支實付可無限加保」的說法並不成立。
產險業者進一步指出,採取「包裹式銷售」主要是基於風險控管考量,避免投保人僅選擇如班機延誤等理賠機率較高的項目投保,造成風險集中與保險機制失衡。
同時,從實務面來看,目前市場上亦尚未有保險公司推出單獨販售實支實付項目的旅遊不便險產品。實支實付保險的理賠是採損害填補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