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無效!李貞秀立委資格遭撤銷 提停止執行遭駁回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日前遭開除黨籍,並因此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李貞秀事後對中央選舉委員會與立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公告無效、撤銷相關處分,並聲請停止執行。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6日裁定駁回其聲請,全案仍可抗告。
李貞秀主張,中選會作成「通知喪失立法委員資格」的行政行為違法,若等到本案訴訟確定,恐怕立委任期早已屆滿,因此認為有急迫危害,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相關處分。
不過,北高行指出,行政法院是審查行政處分合法性的最終機關,依程序應先經訴願程序處理後,才能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若未循訴願程序就直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等同規避法定救濟程序。
法院也表示,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規定,欲直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必須具備情況緊急、若不立即處理將難以救濟等要件,否則難認有即時裁定必要。北高行認定,李貞秀未先提起訴願,也未向訴願機關聲請停止執行處分,便逕向行政法院提出聲請,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性,因此裁定駁回。 (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