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事件/全身75%燒燙傷、插管17天 簡苑玲一審獲賠1411萬
五年前八仙塵爆釀15死484傷,受害者之一的簡苑玲全身75%二至三度燒燙傷、插管17天,她及雙親向主辦派對「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兩家公司求償1411萬元,士林地院今天判決,兩家公司須如實賠償,負責人呂忠吉應就其中805萬餘元負起連帶責任。可上訴。
當時25歲的簡苑玲還在讀研究所,她受朋友邀約參加派對,那晚之後隔了17天才醒來,醒來時頭髮都被剃光,復健之路漫長。而呂宗吉因此案遭判五年有期徒刑定讞,去年一月二日已入監。
簡苑玲向兩家公司及八仙樂園求償醫療、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懲罰性違約金等共1411萬元。法官認為,八仙僅提供出租場地,無須負責過失,因此免賠,而兩家公司須如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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