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覓地遷移蓋聯合辦公大樓
●圖為日治時代的澎湖廳舍。(擷自維基共享資源,版權屬公有領域)
(記者林守慈報導)澎湖縣政府計畫遷建辦公廳舍,民眾反映為何不原地重建?顯然大家不知道,縣府第1棟辦公區域啟用至今近90年,已登錄為歷史建物,無法原建物拆除重建;第2、第3棟的建設處、工務處、稅務局等辦公區域,則有多處梁柱龜裂、屋頂大片混凝土剝落、滲水等狀況,恐造成上班人員及洽公民眾的安全問題,縣府表示有責任確保縣府同仁和洽公民眾安全無虞,尋找適當地點蓋聯合辦公大樓遷建迫在眉睫。
縣府第1棟辦公區域,原是日治昭和9年(1934)建成的「澎湖廳舍」,民國91年(2002)12月16日由縣府文化局登錄為澎湖縣歷史建築,規定不能原地拆除重建。
縣府考量幾處可能的地點,屬意馬公市公所後方大約8,000坪的土地,納入市公所,建設成聯合辦公大樓。此區往西北方向有佔地5公頃的國際廣場大公園,提供景觀和休閒,停車空間充足,交通便利,腹地利用寬敞。
縣長陳光復表示,縣府廳舍第2、第3棟歷經多次修補,多處已達危險建築物標準,在服務民眾上也因為地坪不夠,容納不下全部的局處;第1棟也因歷史建築的限制無法改建,即便是無障礙設施都難以增設,導致民眾洽公不方便。
陳光復說,縣府新聯合辦公大樓的選址一定要體貼使用者,無論是民眾洽公,還是同仁上班都要貼心考量,搭船、搭車都能便利,空間上也要符合需求。市公所後方空地大約8,000坪的土地,如縣府聯合辦公大樓納入市公所,確實對於地方財政可以減壓。
縣府指出,興建聯合辦公大樓所需經費,由中央補助全額款項的65%,地方自籌35%,財政上能夠一次到位,這也是陳光復前次縣長任內的構想,
重要的是,縣府老舊建築能夠再拖幾年?從正式規劃到興建完成,最快也要再4年,是啟動的時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