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派出所長奪命無悔意 女毒蟲聽聞判死嚇癱座椅
〔記者陸運鋒、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9月底遭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撞護欄殉職,全案經新北地院與國民法官審理,今依殺人罪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而陳女聽聞判決後,嚇到癱軟呆坐椅子上,面無表情。
事件發生在2024年9月30日,32歲陳女吸食毒品安非他命、愷他命及喪屍煙彈後,駕車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外紅線上,劉宗鑫發現該車的車牌遭到註銷,隨即上前盤查,不料陳女拒檢催油門逃逸,劉員緊抓方向盤與車門,陳女不顧劉員死活拖行約200公尺,甚至猛撞施工護欄,導致劉員傷重送醫救治不幸殉職。
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從本月6日起審理至11日,陳女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是驚慌想要逃跑,但劉員抓她的衣服影響到行車路線,一度以為劉員會鬆手,不知道劉會就此身亡。而陳女在押期間產下一子,她直言很想看看兒子。
陳女在看守所時曾說過「他(指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並指胞妹要她抄寫佛經懺悔,但其實並不想寫。陳女今傍晚5時35分聽聞自己遭判處死刑後,嚇得癱坐椅子上,面無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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