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安全再拉警報 監院揭3廠耐震值超標2到3倍
監察院今天(7日)公布最新調查結果,揭露國內三座核電廠「耐震能力」恐有隱憂。台電早在2015年便砸下近5億元、耗時4年進行地震危害分析,結果顯示核一、核二、核三廠的最大地動加速度竟比建廠時的安全標準高出2至3倍。監院警告,若不及時補強安全與防災措施,恐在強震下釀災,已正式要求台電與核能安全委員會檢討改進。
監院指出,台電依照美國「SSHAC Level 3」標準重新評估後,三座電廠的最大地動加速度分別達0.698、1.272、1.384g,遠超過安全停機值(0.3至0.4g)。三座核電廠運轉均逾40年,其中核一、核二廠的用過燃料仍留在反應爐或燃料池中,乾式貯存設施最快也要10年後才能全面啟用。專家提醒,這段期間安全要求不亞於運轉狀態。雖然台電已針對部分緊急設備進行補強,但對整體結構耐震與設備老化的全面評估仍不足,安全疑慮依舊存在。
監委進一步指出,台灣位處地震帶與海溝交界,斷層密布,地震頻繁,並具引發海嘯的高風險。核一、核二廠鄰近山腳斷層,核三廠距離恆春斷層僅700公尺,周邊的琉球與馬尼拉海溝也被學界認定為潛在強震熱區。監察院強調,大規模地震或海溝型海嘯恐引發連鎖災害,台電應儘速強化防震、防災與應變機制。若未來有延役或重啟計畫,必須依最新地震評估重新檢驗結構安全,並向社會公開核安風險,經核安會確認無安全疑慮後,始得續運轉。(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