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砍公教年金案引爭議 考試院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暫時處分
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停砍公教年金,考試院今(8日)表示,該修法恐影響退撫基金永續經營,已依法決議提出釋憲及聲請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考試院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考試院今日指出,有關立法院2025年12月12日三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考試院會已於今日同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考試院表示,上述修法將導致退撫基金提前用罄,破壞退撫基金永續經營,違背世代正義與公益原則,也使考試院難以順利推動憲法所賦予的職掌。因此決議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及第43條規定,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
考試院強調,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將秉持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