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獲緩刑不用被關了 被害人發聲「還有人在角落裡沒人幫忙」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檢方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5日)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黃幾乎確定不用入獄服刑。一位被害人透過律師楊佳陵發表聲明,提醒「現在還有被害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希望社會持續監督,幫孩子們建立更安全的社會。至於黃子佼是否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楊佳陵表示不便對外說明,僅強調「她的當事人不會上訴」。
本案某位被害人透過楊佳陵發布聲明,強調「尊重法院判決,對於我們與被害人來說,刑度長短或是否有無進監獄,從來不是最後的目的,真正的重點是,這判決能不能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的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一個兒少造成無法抹滅一輩子的傷害,希望這個案件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台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楊佳陵指出,判決結果某個程度也凸顯現在的法律對於要嚇阻數位的性犯罪,還有不足之處,現在依然有被害人還在角落裡面沒有人幫忙,更希望看到的是未來立法的修正,還有全體社會對這個議題持續監督,這比任何單一案件、單一個人受到什麼樣的判決更重要,真正的正義不只在法庭裡面,更在於要怎麼為每個孩子建立更安全的社會。
對於黃子佼在聲明稿稱「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這位被害人的聲明指出,這句話不僅揭示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為黃深切反省的起點,期盼他能將此認知轉化為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而黃子佼的案件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最初拍攝、製作、上傳影像,並建立平台牟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逍遙法外,他們才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中廣新聞》提醒:
◎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撥打110報案
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