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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大貨車駕駛「手握方向盤」每日最多開10小時 違者最高罰9萬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11月15日05:45 • 發布於 11月15日03:00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法,將現行只適用於客運、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的駕車與休息時間規範,擴大納入營業大貨車,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手握方向盤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每開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以上,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違反將可開罰業者9千到9萬元。

基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其所屬駕駛應善盡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妥適調配駕駛的駕車時間及休息時間,避免疲勞駕駛衍生行車安全問題,交通部本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明定營業大貨車、營業大客車等營業大型車業者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相關駕駛時間及休息時間之規定。

依照草案規劃,未來大貨車駕駛每天手握方向盤的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駕駛若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若分次休息,每次不得少於15分鐘。若因工作性質具有連續性或碰上交通壅塞,雖可調整休息安排,但最長仍不得連續駕車超過6小時,且之後必須一次休滿45分鐘。

至於工作日之間的休息要求,也將比照現行大客車的規範,兩個工作日間至少要有10小時休息;如因排班需要而縮短,最低不得少於8小時,但每周至多只能有兩次,且不得連續發生。

交通部表示,各行各業要遵照《勞基法》工時規定外,考量避免大型車疲勞駕駛引發事故,因此《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大型車駕駛有嚴格駕車時間限制,此次修法把營業大貨車駕駛納入駕車和休息時間規定,主要是過往運安會調查事故案中建議營業大貨車駕車時間應比照大客車管理,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也指示,營業大貨車管理要強化。

交通部指出,草案預告期為兩個月,若進度順利,新制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正式上路。未來實施後,若未依規定執行,未來將可依《公路法》裁罰9千元至9萬元,情節嚴重者還可能被吊扣或吊銷牌照,甚至面臨停止營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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