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必比登名店「山東小館」出包!拿大比目魚冒充鱈魚遭罰4萬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18小時前

食藥署2日公布最新「115年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本次共查核154家餐飲業者,其中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曾獲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的「山東小館」,因菜單將「大比目魚」標示為「鱈魚」販售,涉有菜單標示不實情況,遭新北市衛生局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元。

大比目魚冒充鱈魚販售 違反食安法開罰4萬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鱈魚屬於鱈形目魚種,而大比目魚則屬於鰈形目,2者在生物學分類上並不相同,業者不得混淆標示。山東小館在菜單上載明清蒸、紅燒、豆酥及椒鹽等多款品項為鱈魚料理,但實際檢驗原料卻是大比目魚,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衛生單位遂依同法裁處4萬元罰鍰。

image (397)

「山東小館」將大比目魚冒充鱈魚販售,遭開罰4萬。(圖/食藥署提供)

在整體環境與衛生查核部分,周珮如指出,稽查人員發現,有部分從業人員未出示健康檢查報告、冷藏與冷凍設備清潔不佳或缺少溫度紀錄,以及抽油煙機等設備未確實清潔等問題,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對此,相關衛生單位已要求限期改善,經後續複查後業者均已合格。

此外,食藥署也有抽驗90件即食食品與調味醬汁,進行微生物及防腐劑項目檢驗,其中防腐劑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微生物衛生標準方面則有3件初檢不合格,經複抽後2件順利通過,另有1件因業者已停售該品項而無法複抽,衛生單位將於日後不定期實地抽查。

食藥署:菜單標示不實 最高可裁罰400萬元

食藥署特別呼籲,餐飲業者應嚴格恪守食安法規,若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限期改善後複查仍不合格者,最高可處以2億元罰鍰;若菜單標示與實際使用的食材品名不符,也將面臨最高400萬元的罰鍰,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九月新制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蔣家第五代正妹「蔣得聆」近況曝! 網讚:低調靠實力

EBC 東森新聞
02

47歲皮膚科名醫猝逝案外案!爆員工欠薪、顧客遲未收退款 診所發聲了

三立新聞網
03

8月雨彈狂炸!高雄破95年來紀錄「1家電」被搶空 在地人崩潰:有生之年首見

CTWANT
04

揮汗有禮截圖注意! 缺日期「只寫今天」恐無效

華視新聞
05

消毒濕紙巾別亂擦!專家警告這8類物品一碰恐報廢

三立新聞網
06

心臟「救命神器」故障已釀3死37重傷 食藥署發紅色警訊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