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興建推動社宅13萬戶 內政部盤點64處區位與地方合作
外界質疑賴政府將社會住宅目標由13萬戶下修為3萬戶,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表示,13萬戶社宅政策目標未變,其中3萬戶是尋求與地方合作。國土署長蔡長展今天(13日)說明,內政部自113年起與地方政府協商,在整體開發區劃設3%至5%社宅及機關用地,目前已盤點全國64處適合區位,未來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引進民間資金開發。
內政部今天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蔡長展表示,13萬戶社會住宅主要透過直接興辦、都更分回,以及都市計畫回饋與大眾運輸導向(TOD)等容積獎勵共同達成,藉由這些方式擴大社會住宅供應;其次,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自113年起,與地方政府協商,在現有「整體開發區」劃設3%至5%的社宅用地及機關用地,主要就是為了推動社會住宅。
蔡長展說,經過兩年多努力,目前已盤點全國適合的相關區位,包含六都45處、非六都19處,共有64處,未來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引進民間資金進行多元開發利用,例如可作為商業使用,但仍須興建社會住宅,並提供公部門作為社會住宅使用。這項作法就是引進民間資金進行整體開發,相關區位都已完成盤點,未來將加速推動,讓13萬戶社會住宅目標能夠更快達成。
次長董建宏表示,社宅來源除都更分回外,也包括容積獎勵捐贈社宅機制,內政部已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提供「捐一得二」容積獎勵;另《都市更新條例》及《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未來可透過都更分回更多社宅,並以公宅形式提供青年居住。
董建宏說,另一項重要來源是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區,以新北塭仔圳為例,開發過程中劃設社會福利用地作為公共回饋,其中六都須保留5%、非六都3%。這些用地未來將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合作開發多元社宅,包括公宅及一般社會住宅等型態,目前與地方政府討論完成的3萬戶社宅規劃中,已包含部分整體開發區案件,未來也將持續盤點其他都市發展計畫區,擴大社宅供給量能。
媒體追問,64處區位預估可提供多少戶社宅。蔡長展回應,完成劃設後,未來將透過招商方式推動開發,因此較細部的內容,目前還是以13萬戶總目標說明。現在除了第一階段要推動的部分外,後續仍會依照各區域的屬性及所需提供的量能進行規劃,情況不盡相同,這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檢討研商,相關戶數估算其實都有討論過,但目前仍屬草案階段,尚未完全定案,仍須透過招商方式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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