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上校當共諜拒繳回千萬退休金「脫產贈妻」 出獄又被管收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66歲葉姓退役海巡上校當共諜,將軍事機密交付中國方面,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去年6月服刑期滿出監,由於他犯罪後仍領取逾1003萬元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遭相關機關依法追討,但葉男拒不繳回,且涉嫌將名下房產贈與配偶脫產規避執行。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昨天(16日)訊後將他留置,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成為全國首宗因涉共諜案拒絕繳回退休金而遭管收的案例。
葉男於2008年以上校身分退伍,退休後每月領有退休俸,但葉男明知不得為中國蒐集、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卻於2014年間透過李姓男子居中牽線,多次將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工程計畫書等軍事機密資料,交付中國國安官員,因此遭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1萬5000元,全案於2024年初判決確定。
除刑事責任外,國防部依規定認定葉男喪失領取退休俸、18%優惠存款等退除給與權利,並追討自2014年7月犯罪日起至判決確定期間所領取的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共計1003萬餘元。葉男曾提起行政訴訟爭取保留退休給與,但最終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表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等機關於2024年3月陸續通知葉男限期繳回退休金,但葉男始終未依限履行,案件因此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
宜蘭分署指出,執行人員先後扣押葉男存款及保險金債權,僅追回部分零星款項,後續深入調查發現,葉男原登記在名下、位於基隆市仁愛區的土地及建物,在收到追討通知後,隨即於2024年4月贈與配偶,明顯有規避強制執行之嫌。
主任行政執行官鄧順生表示,葉男16日到宜蘭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對於將房地產贈與配偶等情事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也未能提出具體清償計畫,因此依法當場留置,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法院裁准。
宜蘭分署強調,葉男身為高階退役軍職人員,本應具備忠誠國家及守法觀念,卻因觸犯《國家安全法》遭判刑,不僅拒絕繳回依法應返還的退休給與,更將名下不動產移轉給配偶,規避執行,行為不足取。未來對於此類涉及隱匿、處分財產以規避執行的案件,將持續採取強力執行措施,如查有故意不履行義務情形,將依法聲請拘提或管收,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