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再運轉過首關!核安會通過台電計畫 還有2大魔王關在後頭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由藍白主導的立院去年5月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讓核電廠延役期限放寬到20年,台電則於今年3月向核安會提交核三再運轉計畫,核安會今(24日)完成審查,強調後續還有「老化評估」、「安全評估報告」多項程序和安全管制作業要依規辦理,台電也要提出執行報告再送審查。
隨位於屏東的核三廠2號機在去年5月17日停機除役,台灣走入非核家園已逾1年,隨藍白推動修法,欲重啟核電廠,台電也送出核三再運轉計畫,將核三廠已除役的兩部機組恢復到可以運轉,核安會邀請國內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團隊,隨歷經3回審查、審查專家團隊提出589項審查意見,審查團隊的專家群認為台電都已針對意見回覆說明清楚,並認為台電已妥善規畫將機組恢復到可運轉狀態的各項工作,於今日核定核三廠再運轉計畫。
核安會表示,今日完成的是「再運轉計畫」的審查,後續仍有多項程序與安全管制作業也必須依規辦理,在計畫執行期間,將持續進行監督與現場查證,確認相關作業依計畫及法規要求落實,台電也要提出執行結果報告,再送該會審查。
核安會指出, 台電正辦理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等「自主安全檢查」,待完成後依規定提交相關評估報告時,該會也會嚴格審查及現場查證,確認符合法規及安全要求。
核安會表示,「核能安全」是核電廠運轉的最重要前提,相關程序均須依法完成。核安會將持續依法執行安全管制,並兼顧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讓各界瞭解相關管制作業進度,審查期間已將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函請地方政府提供意見,並透過辦理地方說明會、拜訪地方人士等方式,聽取地方及公民團體意見,納入再運轉計畫審查作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