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女童網戀三天遭性侵 檢批被告犯「世界公罪」盼撤銷緩刑被駁回

TVBS

更新於 2024年11月19日02:13 • 發布於 2024年11月19日02:13 • 林雅婷
許男在網路上結識國小女童小美並發生性行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離婚的許男在網路上結識國小女童小美(化名),兩人僅認識三天就相約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小美的家人得知後相當氣憤,一狀告上法院。一審許男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檢方不服重批許男行為是「世界公罪」希望撤銷緩刑並加重量刑,但被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裁定駁回。

根據判決指出,2023年3月許男在網路遊戲上結識未滿14歲的女童小美,然而兩人剛認識三天就相約出來見面,還發生性關係。第一次在公廁,之後連續2天又在許男住處。直到女童父親得知全情,氣憤報警提告,全案才曝光。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認為兩人有曖昧關係,女童也供稱「算男女朋友,所以才發生關係」,認定雙方在一定的感情基礎下發生性行為。事後許男也與女童父親以72萬元達成調解,因此依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主張許男離婚,生有一子,又與女童年齡相距17歲,2人生活背景差異極大,認識僅3天,且未見過面,何來感情基礎?另外,姦淫幼女是世界公罪,世界各國均科以重刑。許男一見面就連續姦淫3天,殘害國家幼苗、少女身心,希望撤銷緩刑並加重量刑。

經高雄高分院調查,許男與女童家屬已達成調解,賠償72萬元也都有如期履行,加上女童的家屬也已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裁定駁回,但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最新/台東驚傳搶警車!派約4車狂追犯嫌 釀卑南東成橋車禍

民視新聞網
02

曾在媽祖面前擲筊定輸贏 國民黨前立委李乙廷今早離世

自由電子報
03

35歲女連買4套房!只靠這副業「月收最高破220萬」 本人親曝發財密技

風傳媒
04

不是王世堅、鄭麗君!黃揚明斷言「蔣萬安最強敵人是他」 示警唯一變數

風傳媒
05

小妾好賭 蔣介石因「這個人」放不下她

NOWNEWS今日新聞
06

高雄人妻守空閨偷吃!過夜煲愛稱「學長是Gay密」 因一句話露餡!綠帽夫崩潰提告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4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